面对物业的涨价通知单,很多商户表示无法接受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王杰 文/图
这几日,郑州市长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书香名邸小区的商户们发了愁,他们因为不愿交这月的电费而面临停电。商户们说,物业公司突然将电价从每度1元涨到1.5元,大家无法接受。
小区物业方河南晨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称,涨电价是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敲定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商户
A
电费无故涨了五毛钱
一周前,书香名邸小区商户们陆续收到了物业公司的一张通知单:
“自2013年9月起,各商业用电费为每度1.5元,交纳电费时间为每月25日至27日,到期仍没有交纳的,我单位将采取限电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沿街的商户们炸开了锅,“为什么涨这么高?光电费就多花50%,这店还咋开?”他们聚集到一起商量对策,目前商户代表已统计了近70户受影响的商户的信息,“全部商户应该有上百家”。
不止一名商户给店铺的房东打电话,但得到的回应皆是,“不知道、不清楚”。
商户田女士没少给房东打电话,但对方表示爱莫能助,租房协议上注明田女士不能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当初租房子的时候说的是一度1块钱”。
物业
B
涨价的事和业委会协商过了
昨日下午,商户们来到物业管理处讨说法。业主们口中的物业公司“副总”表示,自己仅为物业方的一名工作人员,他称,目前涨价是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的结果,“都是有合同约定的。”他同时表示,该物业公司于今年9月1日入驻书香名邸小区,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电价、物业费等,在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都是有备案的。
物业方负责具体事务的蒋姓经理说,普通的居民用电并未涨价。上述工作人员说,商业用电量大,设备和线路维修和维护成本高,所以倾向于涨价。
面对商户们的意见,他最后说,“这跟业主委员会都是有合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向业委会咨询”。
业委会
C
房门紧闭,一直找不到人
为了弄清涨价是否合理,商户们首先拨打供电公司95598热线,得知像他们这种普通商业用电,国家核准电价为每度0.8252元,但对于物业公司涨电价,接线员称并不清楚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建议商户找物业方协商。
商户们一再拨打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电话投诉,其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小区事务都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确定是业委会同意了,再给我们打电话”。
但昨日下午5点半,与物业管理处一墙之隔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房门紧闭,杨先生说,已经来几次了,一直找不到人。“我们都是租业主的门店,不认识业委会的人。”
律师
D
物业公司涉嫌违规
河南志晖律师事务所李利律师表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此外,今年1月1日刚施行的《河南供用电条例》规定,受委托转供电单位、小区物业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提高电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
“而且《电力法》也有规定,电力是统一定价资源,不可能一个小区一个价。”她说,不管业委会是否同意涨价,随意涨电价行为都是与相关法律相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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