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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乐都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

青海农牧业开发青海旅游开发青海新能源研发

2016/4/7

为加快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巩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旅游+”功能拓展,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海东市第一次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以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规模、提等级、增效益、树品牌为目标,坚持“以农为本、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建设融现代农业、生态景观、乡土风情、休闲度假、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科普教育和农事体验于一体的旅游产业体系,推动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向特色化、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就业增收。

二、总体目标

依托我区综合经济发展现状,紧紧围绕青海省“一圈三线三廊道三板块”和海东市“一圈三廊道四板块”旅游空间布局,确定“一心一带两翼”的空间发展布局,即:一心为城市旅游核心,一带为湟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两翼分别为以寿乐镇为核心的北部生态旅游和以瞿昙镇为核心的南部文化旅游板块,引入“旅游+”发展理念,围绕旅游+新型城镇化、旅游+设施农业、旅游+文化产业、旅游+体育产业、旅游+精准扶贫、旅游+信息产业等六方面做文章,将旅游业培育成我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把我区打造成青海省旅游度假区、海东市游客集散中心,使旅游业成为全省旅游产业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目标是:打造瞿昙镇、高庙镇、寿乐镇3个特色旅游镇,13个旅游示范村,11个休闲农业重点片区(老鸦—白崖子村休闲农业采摘观光区、柳湾彩陶文化旅游区、下寨—大路乡村旅游区、洪水镇李家壕—上王家休闲农业观光区、西岗乡村旅游区、深沟观光农业休闲旅游区、高店—下营采摘农业观光区、引胜沟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区、瞿昙寺人文旅游区、南山大通道自驾旅游线、北山大通道自驾探险旅游线),建设2个旅游度假区,培育100家星级农家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5000人,乐都区成为青海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要目的地。

三、工作原则

(一)以农为本:坚持“农”字当头,以农为本,把农民和农村作为受益主体,促进农民和农村的全面发展。

(二)政府引导:充分调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策扶持方面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快形成健全成熟、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

(三)因地制宜:立足不同资源条件,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发展观光体验型、休闲度假型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村庄,实现区域个性化发展,推动区域优势互补。

(四)市场导向:以市场导向配置资源,引导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按照运行市场化、要素规范化、经营规模化和组织化的方向,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域竞争力和产业化水平。

(五)统筹城乡:推进供给侧改革,统筹旅游产品开发与游客消费需求的对接,统筹城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备的乡村旅游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

四、重点工作 

1、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为抓手,精心打造特色化、区域化、品牌化乡村旅游品牌。一是乡村旅游项目推进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娱乐休闲、休闲农业等五大类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全力推进11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片区建设,全面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竞争力;二是乡村旅游示范村工程。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推进乡村旅游聚集发展, 2016年利用区级旅游发展资金,集中投入,在碾伯、瞿昙、高庙建设西岗村、下寨村、大路村、台沿村、石坡村、朵巴营村、新庄村7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对西岗村乡村旅游聚集片区进行环境整治;三是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在设施农业发展中,注入休闲农业功能,打造具备农业生产、科技示范、科普教育、农事体验、餐饮娱乐、休闲度假等多种功能的休闲农业园区及乡村旅游度假区;四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程。通过举办文化旅游节、梨文化艺术节、樱桃采摘节、乡村美食节等活动,不断提升我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农耕文化和乡村民俗开发工程。注重民间民俗文化的挖掘和弘扬,使其融入乡村旅游体验活动,增强游客的互动性和参与性。顺应城市居民餐饮消费需求,引导乡村旅游饮食乡土化;六是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工程。利用互联网优势,扩大绿色有机农食品、土特产品以及手工艺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规模;七是乡村旅馆建设工程。鼓励农民发展乡村旅馆,推进农庄住宿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民宿旅游。2016年,新增乡村旅馆接待床位200张。

(二)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机制。各重点乡镇(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经营发展模式,助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树立“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收益”的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引进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兴办特色旅游项目。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合作社或旅游企业,使更多的农民成为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享有主体。大力支持旅游企业参与乡村旅游,开展挂钩合作,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互利共赢。

(三)创新开发乡村旅游多元化产品。一是大力培育新产品,发展新业态。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各乡村旅游示范村要打造多元化、个性化的产品体系。针对观光团队市场,开发一批观光型产品;针对自驾车游客和其他高端游客市场,开发一批休闲度假型产品;针对城市游客群体,开发一批农事体验型产品;针对学生群体,开发一批农业科普教育型产品;针对老年人群体,开发一批生态疗养度假型产品。二是着力品牌化、标准化和组织化,提升发展农家乐。要控制农家乐的数量和规模,推动由“数量规模型”努力向“质量做精、档次做高、风格做特”方向发展。要通过宣传和动员,每年确定一批精品农家乐提升对象,根据《乐都区乡村旅游建设服务指导标准》,实施分类提升,力争在一心一廊两翼乡村旅游带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形成精品农家乐集群。三是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乡村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和农业观光、产业体验的结合,完善配套设施,使园区的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高度融合,发挥农业、林业与旅游的叠加效应,实现农业产业休闲化。加强对各乡镇、村文物遗迹和民居、街道等古老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开发具有文化内涵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快乡村户外健身拓展、自行车骑游等项目的开发,倡导健康低碳的乡村旅游方式。在全区形成优美的田园风光、古朴的农耕情调、独特的民俗风情差异化良性竞争局面。四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促进旅游商品开发。要充分利用乡村旅游业关联性强的产业特性,扶持农户开展传统手工艺、农副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提高外观包装、品质标准,深度开发衍生实物和各种附属品,拉长乡村旅游产品链。

(四)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住建局、新农村办公室把乡村旅游工作纳入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部署和推动,重点在旅游示范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促进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向乡村旅游示范村倾斜;交通部门积极推动旅游示范村旅游交通环线建设,全面实现“村村通”、“景景通”无障碍旅游,推进旅游乡、村道路硬化和亮化工作;区旅游发展资金大力扶持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分期分批实施生态停车场、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对农家乐提升改造给予产业发展资金和农房改造资金扶持;规划、住建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民居设计的指导,按照景观标准,指导乡村旅游示范村总体风貌和民居改造;旅游部门规范设置统一的个性化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导览图;扶贫部照旅游扶贫规划分年度实施好9个村旅游扶贫项目,争取实施旅游富民工程;环保部门在示范村配备环卫设施,整治农村环境;文化旅游体育部门推进智慧旅游进村入户,实施全民健身项目,指导农村丰富文化体育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质监三级网络体系,扩大旅游安全及质量服务体系覆盖面。

(五)多措并举做好乡村旅游产品营销。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村要抓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组织、策划和包装,设计开发针对不同游客群体的旅游宣传品,并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多种宣传推广手段,以及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提升市场知名度。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精心设计乐都乡村旅游形象标识,广泛应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宣传品、标识标牌、导览系统、节庆活动中,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营销机制,整合营销资源,积极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与旅游企业开展组合营销,将乡村旅游产品纳入旅游企业营销内容,积极对接旅行社、各类旅游联盟和组织,丰富和完善旅游推广线路。

(六)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培训工程。成立“乡村旅游发展专家顾问团”,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文化旅游体育部门组织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示范村开展乡村旅游学习考察,扩大干部和业主视野,提高经营、管理、营销理念。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组织镇、村干部、经营户加强乡村旅游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乡村旅游发展快的乡镇,要组建乡村旅游协会,推进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促进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对乡村经营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经营服务、食品安全、接待礼仪、游客服务、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构建高效统一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平台,积极支持乡村旅游创业行动,吸引创意型人才来乐都创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旅游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发挥综合牵头作用,认真做好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奖励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发改、建设规划、农牧、林业、交通、水利、扶贫、文化旅游体育、环保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发挥优势,合力支持相关工作开展。财政、国土、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卫生计生、通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做好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整合。县财政要会同新农办、规划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农牧、林业等部门,最大程度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发基金、旅游发展资金、农房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支持。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促进金融信贷支持。就业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培训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国土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同时鼓励利用林地、荒山、荒滩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农牧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引导土地使用权流转,扶持休闲农林业,发展林下经济。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重点乡镇要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确保乡村旅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抓到位。将乡村旅游发展列入相关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订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具体工作推进计划,采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现场督查的形式,强化乡(镇)、村两级组织的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依据自身职能,解放思想,主动把项目排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帮助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鼓励、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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