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员和质量部主管按《过程及产品监视与测量程序》要求共同对采购产品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请购单记载事项验收入库并出具入库单,仓管和质量检验人员同时在入库单上签名。入库单应记录
a)产品的名称;
b)规格/型号/颜;色
c)数量;
d)批号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信息。
2 对于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应标识并隔离后,通知采购部门与供方沟通处理,并记录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包括退货必要时进行应急采购和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由生产厂长以上人员批准。
3当物料、工具、设备需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收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按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4即使经过顾客验证或在供方进行验证,不能免除上述验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