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承包商 contractor
按照约定的规格、条款和条件在一个工作场所(3.6) 向本组织提供服务的外部组织(3.1)。注 1 : 服务可以包括建筑活动。
8.要求 requirement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衙求或期望。
注 1 : "通常隐含”是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一致的惯例或一般做法。供方的员工、承包商的员工、个人,也包括组织对派遣员工有一定控制程度的情形。
9.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legal requirements and other requirements
适用于组织(3.1) 的法定要求(3.8), 对组织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以及组织应遵守的要求。
注 1: 在本标准中,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指的是那些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相关的要求。注 2 : 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包括媒体合同中的条款.
注 3 :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那些按照法作、法规、媒体合同和实践选举员工代表(3.3)的要求。
10.管理体系 management system
组织(3.1)用于制订方针(3.14) 、目标(3.15) 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3.25)所需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 1 : 一个管理体系可关注一个领域或多个领域。
注 2 : 体系要素包括组织的结构、岗位和职贵、策划和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注 3 : 管理体系的范围可包括整个组织、其特定的职能、其特定的部门、或跨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职能。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或OH&S management system
用于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 的管理体系(3.10)或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注 1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是预防员工(3.3)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 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3.4)。
注 2 : 术语“职业健康安全" (OH&S)和“职业安全健康" (OSH) 含义相同.
12.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并控制组织(3.1)的—个人或一组人。
注 1 : 最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承担最终责任。
注 2 : 若管理体系(3.10)的范围仅涵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并控制组织该部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