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访问量:

金水区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

金水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一手办理
(一)   什么是网络文化许可证?
网络文化许可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   网络文化许可证申请条件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