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 通讯员 马俐)近日,吴中区人民法院与吴中区司法局联合发起了《关于法官与律师“为公正与诚信共勉”的四项倡议》,构建法官与律师的公正诚信机制,共建相互尊重、信任和监督的“职业共同体”。
2013年起,吴中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量均突破万件,且呈逐年上升态势。由此,律师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度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
《倡议》充分表达了吴中区构建和谐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的诚意和信心。《倡议》明确从四个方面建立公正诚信制度,保障社会的诚信与公平:一是崇法敬职,公正司法与依法维权协同。在遵纪尽责方面,法官和律师应谨怀法治理想,恪守职业良知,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和诉讼规则,郑重履行各自的职责。二是诚信履职,保障权利与诚信参诉结合。在职业认同方面,法官和律师应相互尊重,共同在诉讼中构建诚意相待和诚信参诉的和同关系,营造优良的法治软环境。三是专业尽职,钻研法律与精熟业务并进。在业务研习方面,法官和律师应精研法律,提高业务素质,仅在法律专业上进行交流而排斥专业之外的勾兑或施压。四是规范守职,廉洁办案与规范执业互促。在廉洁司法方面,法官和律师应树立正直、公道的职业形象,共同铸造法律共同体的集体尊荣,相互间当如君子之交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