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诉讼任务
(1)保护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民商事案件;
(3)确认民商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诉讼权利
(1) 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反驳诉讼或提起反诉的权利;
(2) 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3) 申请回避的权利;
(4) 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5) 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 选择调解的权利;
(7) 自行和解的权利;
(8) 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 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申请执行的权利;
(12)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2、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对自己的反驳理由负有举证义务;
3、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4、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调解书和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