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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塑造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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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

2015-01-04

 原标题:多角度塑造律师形象

□万毅

宋远升博士近年来先后推出《法官论》、《警察论》、《检察官论》等三部论著,再加上这部《律师论》,形成了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体系化研究成果。在表示祝贺的同时,我更愿意将通读书稿后的所思付诸文字,以供读者诸君参考、商榷甚或批评。

在建设法治国家已然成为共识的当下,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将成为难以逾越的规定动作。律师是支撑法律职业共同体大厦的不可或缺的支柱,然而,其与同为支柱的法官、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群体相比,还有一些明显的短板。律师群体在法治建设中尚难以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若不能及时“补齐”短板,法律职业共同体大厦将难以形成,法治目标也将遥遥无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论界认为,律师的社会地位是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晴雨表。在西方国家,律师与医生是民众一生都离不开的两个职业。反观国内,律师业的发展可谓命运多舛,即便在晚近,律师仍然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势不均、力不敌”的逆境中艰难地为弱势群体维权。从重庆到北海再到贵阳,无不显示出公权力对律师的误解、敌视乃至打压。

完整的律师角色不等于完美的律师角色。远升博士在书中界定了理想的律师角色:民权的保卫者、社会公益的奉献者、正义输导者及真理的传道者。但是,现实毕竟是残酷的,一些律师热衷于勾兑权力,进而抛弃理想,突破底线,因为蝇头小利而不惜自毁职业形象。远升博士对此并不回避,也不是一味批评了事,而是理性地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律师因身兼多重角色,不同角色之间的冲突。就如何有效平衡各种角色、合理行使权利,本书均给出了有见地的答案。因此,让包括公权力机关在内的社会各界真正了解律师,让律师服务走进寻常百姓家,俨然成为当务之急。远升博士的这部新著恰逢其时,考察了律师的发展谱系,分析了律师的多重角色,明确了律师的权利限界和责任,勾勒了未来中国律师的镜像,有对比,有批评,有解构,全方位、多角度形塑了完整的律师角色,为读者展示了现实和愿景中的中国律师形象,为律师群体标明了在法治进程中的坐标和运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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