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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让律师阅卷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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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张宁 高伟

  本报讯(记者张宁 通讯员高伟)“你们一直在创新律师阅卷形式,从纸质阅卷到电子阅卷,还有现在的刻盘带走,既便捷又环保,给了我们很大的选择余地,这种周到细致的服务让我们感到越来越温馨高效。”近日,刚刚通过电子卷宗调阅复制系统阅完卷的张律师,接过电子卷宗光盘后,对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小冯说。

  据了解,“电子卷宗调阅复制系统”是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一款新软件,已于10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后同步启用。今年9月,该院在电子案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研发出“电子卷宗调阅复制系统”,该系统使录入案卷信息、导入电子卷宗、案件检索查询、捕诉案件分类管理等更加方便快捷。

  小冯介绍,该系统操作简便、易行,律师可以通过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或者“河北案管”律师接待预约微信平台,向该院案管中心预约查询案件、查阅案卷或提交诉讼请求。预约时间确定后,律师携带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证件,经工作人员审核验证,并在申请阅览的案件下输入律师姓名、律师证件编号、所在事务所名称等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阅卷信息记录和特定验证码,该院的打印系统便自动打印出一张阅卷“身份证”。律师持这张“身份证”在律师阅卷室独立自行操作阅卷系统,输入验证码后,即能调出想要阅览案件的全部电子案卷,并以电子书形式阅卷。而阅卷电脑客户端界面也设计了便捷阅览功能按钮,律师可自行操作,直接打印电子案卷,还可以点击想要复制的案卷内容,通过一键复制功能保存所选电子案卷图片,自动合成PDF文件,经工作人员下载后复制刻盘,由律师带走继续阅卷。

  电子卷宗调阅系统的开发与使用,打造了司法便民服务的新平台,缩短了阅卷时间,提高了阅卷的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已有53人次使用电子卷宗调阅系统,阅卷160余册,律师满意度达100%。

  (原标题:“身份证”让律师阅卷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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