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河北)12月14日电 见习记者周宵鹏 经司法部政治部批准,12月4日至9日,国家律师学院举办律师公司法务研修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80余名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的律师参加。
“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公司律师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教授表示,此次研修班目的在于给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的骨干律师提供一个切磋心得、分享经验、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的机会和平台,提高他们的执业水平和服务法治社会的能力。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家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达到1.8万人。
“尽管公司法务工作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防控、帮助企业科学决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但是目前公司法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管理层重视不够,公司法务的目标、定位、标准、工作模式和保障制度不明确等问题。”国家律师学院副院长陈九振教授表示。
此外,本次研修班专门安排了两次主题研讨和一次总结交流。学员们对此普遍给予好评,在学员调查反馈中,课程设计、组织工作、后勤服务、整体效果4项内容满意率全部为100%。针对公司法务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此次研修班在课程安排上,既有企业法律顾问发展趋势等政策方面的分析,又有企业合同管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法律解决方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与海外投资法律风险及防范等公司法律业务的全方位透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律师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律师全面参与立法、司法、政务决策及国家治理的大门已经敞开。”王恒勤表示,公司法务的市场将更加广阔,这一律师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将更加重要,公司法务任重道远,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