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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要求大学课堂装监控 律师质问法律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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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3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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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

  “大学不是监狱,师生岂容监控。”

  杨名跨、李贵生等四名律师以此为题给贵州省教育厅寄出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该厅公开日前提出的“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

  杨名跨律师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快递反馈得知,申请书已于11月29日下午被贵州省教育厅签收,但截至目前该厅尚未回应。

  12月1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人员朱梦聪告诉澎湃新闻,暂时未看到申请书,有可能由厅领导签字后转到其它科室了。朱梦聪表示,今天(12月2日)再进一步查询此事。

  11月20日,贵州省教育厅向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价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校“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

  《贵阳晚报》以“大学课堂将安装监控”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援引教育部门人士介绍称,课堂安装监控器,主要是为了提高教学水平。通过监控视频分析,评价老师教学水平,同时改进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杨名跨律师称,很多人认为,《意见》会使大学课堂不自由,言论受到抑制,“大学关系到每一个人,连大学都不能自由地讨论问题,怎么可以?”于是,他找到其它三位律师联名写了这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杨名跨等四名律师在申请书中指责,教育关乎每一个人,关乎每一个家庭,关乎公民社会之福祉,关乎民族国家之振兴,“大学绝对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后花园和自留地,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之手,不可伸进大学课堂。”

  杨名跨等四名律师要求贵州省教育厅依法公开对高校“建立全覆盖的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系统、教师授课全程跟踪系统”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制定过程和遵循的法定程序,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财政预算方案,后续招标计划及监督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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