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章的重要性是很大的,北京公司告诉您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是营业执照年检的时候,如果在这期
间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而且需要接受以下处罚:
1、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
以下的罚款。
3、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所以公司营业执照千万不要忘记年审,下面举例说明一下后果。在宁波有个“马大哈”会计疏忽大意,居然连续
两年忘记公司年检,怕老板责罚,竟用软件工商部门年检章,企图蒙混过关,最终不仅给企业造成损失,也给自己带来
牢狱之灾。今天上午,镇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贾某是宁波某保健食品公司一名会计,除了一般的财务工作,贾某还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的年检工作。由于忙财务上的事,
贾某竟把2011年、2012年公司年检的事给忘了,年检过期要被工商部门罚款,贾某怕老板胡某责罚就一直瞒着。
2013年9月,公司要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向贾某要营业执照,眼看自己就要露馅,贾某决定,他用家里的电脑
在网上下载了一款叫“大师”的软件,利用该软件,贾某设计了与真的工商年检章一般大小的电子,用打印机将假印
章打到营业执照副本上去,并写上“合格”的字样。
当年10月,公司老板胡某到银行去办理贷款,银行告诉胡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了,公司去办保健食品
生产许可证,食品与药品监管局也告知胡某,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胡某找贾某了解情况,贾某见事情闹大,隐瞒不下去
了,就向胡某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经鉴定,贾某的与工商部门的年检章存在较大差异,证实在营业执照副本上的2011年、2012年的工商年检章是打
印形成的印文。
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利用网络软件工商年检章的行为已构成国家机关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
特别考虑其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3个月。北京公司提醒如
果能走正规渠道办来的尽量从正规渠道去办。尽量不要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