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达州慧代账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达州专业代理记账|达州慧代账浅谈:见票才能税前扣除?其实有很多种例外的!

达州专业代理记账|达州慧代账浅谈:见票才能税前扣除?其实有很多种例外的!

关键词:

达州代账公司哪家好达州代账公司电话达州工商变更

2017/10/28

 见票才能税前扣除,这是大多数人的认知,包括许多专业的会计也是这种观点。其实不是这样,有如下这些情况,未取得的支出也可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下面慧算账来为大家盘点一下:


1.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以税务机关的《社保费专用凭证》或《社保费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以税务机关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或《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3.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收缴单位的专用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财政或税务机关的《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5.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不包括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不能只以银行付款凭证作为扣除依据。税前可扣除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以及税务罚款、税收滞纳金。


6.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税务机关或工会组织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证。


7.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土地管理部门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8.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财政厅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


9.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等为税前扣除凭证。


10.本文未列各项税、费、政府性基金,凡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以相关收缴部门的收缴凭证扣除。


11.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税务机关在审查时有疑义的,需要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12.企业上缴的协会会费,以该组织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的凭证。


1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火车票


14.行程单和火车票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和报销凭证。


15.取得的铁路票据属于规定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即“**铁路局退票费报销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16.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支出,取得盖有收款单位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并附合同(如、回迁补偿合同)等凭据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17.资产损失


(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

(2)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

(3)投资损失,包括债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4)其他资产损失,应提供的税前扣除依据


18.加计扣除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按照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50%加计”部分不需要。


(2)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100%加计扣除”部分不需要。


19.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除以下三种情况以外,不需要: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补


上述三种情况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增值税专用。”


20.内部凭证税前扣除项目以企业内部自制凭证,如工资单、工资费用汇总表、材料成本核算表(入库单、领料单、耗用汇总表等)、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1.关联企业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22.发生违约金、赔偿费、罚款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其扣除依据是:(1)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2)仲裁机构的裁定书;(3)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4)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


(1)卖方向买方支付赔偿款或违约金,因买方未向卖方,进行销售、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下同)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不需。


其中卖方“指销售方、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方”,买方指“购买方、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方”。


(2)购买方、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方向销售方、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方支付赔偿款或违约金,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支付赔偿款或违约金时,相关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了,赔偿款或违约金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并;


②支付赔偿款或违约金时,相关的纳税义务未发生,赔偿款或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价外费用,不需要并入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不可。


23.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缴纳,还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资料。


24.现金折扣支出不需要,可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有效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的折扣金额明细、银行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证明该业务真实发生的合法凭据据实列支。


25.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误餐补助、餐费补贴等一些补助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纳入工资薪金中按规定缴纳个税,不需要;如按照实报实销制度,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同时不需要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税。


26.企业向单位内部食堂拨付属于内部核算,不需要。但是食堂购买米、菜、肉等能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如向超市购买取得或小摊贩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税)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列支,如无正式则不能在税前列支。


27.企业为员工发放的丧葬补助费,不属于经营性行为,不需要取得。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入账凭证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即可,但有关凭证需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同时,丧葬补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8.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缴纳,还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资料。


29.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税基础)先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在计税基础上按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不需要。


30. 可以税前扣除的汇兑损失


企业在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我要评论(本站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站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公司名称:达州慧代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大竹联系电话:15328953456
达州联系电话:15181855699
达州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二号干道泰巴财富中心6楼4号
大竹地址:大竹县竹阳东路金利美家居综合市场2号楼2-4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