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市天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检测怎么办理 >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

产品详情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检测怎么办理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办理

详细信息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检测怎么办理

          --- 我们承接所有市级、乡镇地区建筑物检测鉴定、厂房---

张经理:139--2286--7643(微信同号)QQ:3383188593


  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相关部门要求租赁报告格优惠 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本公司是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专业房屋鉴定机构,现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的会员单位,注册资金2000万元整,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公司环境舒适,设备齐全,设有综合部、工程部、市场部、客服部、行政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工程部设多个鉴定组。公司采用国内外检测仪器,全部由认定的有关权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检测标准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344-200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JGJ/T 23-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DG/TJ 08-79-2008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检测内容(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2)房屋建筑结构图测绘;(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4)房屋结构材料强度检测;(5)房屋变形测量;(6)房屋完损状况检测;(7)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建模计算分析;(8)汇总检测和计算结果,分析房屋的安全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

  深圳市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罗湖区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桂园街道办事处,黄贝街道办事处,东门街道办事处,翠竹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笋岗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莲塘街道办事处,东晓街道办事处,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福田区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南园街道办事处,园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福保街道办事处,华强北街道办事处,福田保税区)。南山区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南头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蛇口街道办事处,招商街道办事处,粤海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西丽街道办事处)。宝安区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新安街道办事处,光明办事处,西乡街道办事处,福永街道办事处,沙井街道办事处,松岗街道办事处,公明办事处,石岩街道办事处,观澜街道办事处,大浪街道办事处,龙华街道办事处,民治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龙岗区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平湖街道办事处,坪地街道办事处,坪山街道办事处,坑梓街道办事处,葵涌街道办事处,大鹏街道办事处,南澳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办事处,坂田街道办事处,布吉街道办事处,龙城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横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大工业区)。盐田区出租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楼房检测报告机构(梅沙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办事处,市保税区(沙头角),市保税区(盐田港))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

 1、出租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第九条 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安全隐患。

 (二)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成套住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安全规范

 第十三条 本市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房屋所有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房屋承租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

 第十四条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求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登记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二)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配备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与设施。

 (四)告知承租人应当遵守的房屋安全使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与其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五)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时维修、养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六)对未纳入旅店业管理的有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基层管理组织;居住人数超过15人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七)告知承租人到基层管理站查验、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按照计划生育责任书的规定,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查验、药具发放、技术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

 (八)不得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

 (九)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书面报告房屋所在社区(村)基层管理组织。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承担出租人应当承担的房屋租赁责任。

 第十五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出租人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配合出租人进行租赁登记。

 (二)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使用承租房屋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四)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

 (五)因不当使用房屋,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及时改正。

 (六)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 及时到基层管理组织办理变更登记。

 (七)按规定交验、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联系我们更多
深圳市天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92286764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宝雅路23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