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须知、材料装订说明及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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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须知、材料装订说明及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省外建筑企业办理进甘备案需提交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及驻甘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驻甘分公司经营委托书;
4、驻甘分公司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执业证书)及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按规定配置的分公司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驻甘分公司配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
7、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有无事故证明;
8、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建筑市场诚信证明材料;
9、驻甘分公司在甘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兰州市区)的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中1、2、3、4、5、9项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注:
1、驻甘分公司,配置如下人员:
①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技术负责人由具有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②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公司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各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③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分公司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人;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按相应资质等级人员标准的30%配备,其中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各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按资质标准配备后人员少于5人的按5人配备。
④分公司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
2、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公司办公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一级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100平方米。
3、网上申报地址:
http://61.178.32.165/GSJZJGweb/index.aspx,选择“企业维护平台”。
提示: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每个年度周期内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备案年检,同时提供法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上年度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和诚信证明;
二、自备案核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
材料装订说明:
备案材料分“综合资料部分”和“人员资料部分”,并装订成一册:
一、“综合资料部分”按顺序装订《备案须知》中第1、2、3、6、7、8、9项所需材料,并将《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在甘情况》表分别装订在该部分的、二页。
二、“人员资料部分”按顺序装订《备案须知》中第4、5项所需材料,其中《建造师人员名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技术质量负责人名单》、《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有职称的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其他管理人员名单》顺序排列,备案人员相关资料复印件按照名单上人员顺序分别对应附在该名单后面;社保证明装订在该部分的面。
三、以上表单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甘备案信息打印”栏目中下载打印。
四、以上材料均用A4纸装订,“综合资料部分”和“人员资料部分”用红色纸隔开,建议《建造师人员名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技术质量负责人名单》、《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有职称的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其他管理人员名单》用浅绿色或浅蓝色纸打印。
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持安全考核C证的人员;
2、技术质量负责人除按要求配备的高级职称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为中级以上职称;
3、有职称的经济管理人员指配备的财务人员、经济师等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管理人员指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的质检(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经企业法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颁发持有相应上岗的人员。
其中:安全员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造价员为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人员或持有“注册造价”的人员。
5、系统填报的人员信息中的毕业时间和毕业院校为必填项。
6、企业概况中的从业人员总数为在甘备案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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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6.1一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6.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6.2二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6.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6.3三级资质标准
6.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6.3.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6.4承包工程范围
6.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
6.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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