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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设备吊装|江西精密设备安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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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留言信箱里收到了关于很多小伙伴们的反映的一些问题,比如就有一位朋友问到,“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司工厂搬迁了,员工有没有补偿的?能有多少补偿?”本期江西工厂搬迁的小编就来说说你们的这些疑问。

首先不要盲宗旨与公司去争论与吵这个问题,这是有相关法律存在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

公司这边就要知道此员工因公司搬迁后是否还能履行公司劳动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则不涉及赔偿问题。
如果员工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行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江西工厂搬迁的小编再强调这里可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因公司地址确实发生重大变故,从而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以上内容江西工厂搬迁的小编讲解你清楚了吗?下期小编就来说说企业如果遇到此问题该如何处理,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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