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鉴定评级方法:
第一层次是评定单个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根据构件的不同种类按各构件的承载能力R/γoS、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受力和非受力的等检查项目因构件和材质不同略有差异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第二层次是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将房屋结构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划分为三个子单元按6.2节至6.4节规定的鉴定方法和评级标准进行评定。
第三层次是鉴定单元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房屋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子单元的评定结果按8.1节规定的原则进行。
正常使用性鉴定: 第一层次是评定单个构件的正常使用性等级根据不同的材料种类按各构件的位移或变形、裂缝受力和非受力的、锈蚀钢材、风化砌体和腐朽木材等检查项目因构件和材质不同略有差异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第二层次是子单元的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将房屋结构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按7.2节至7.4节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