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混改私营企业变成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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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革四十年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引入战略投资者始终是央企改革的重心。我们时而强调股份制改造实现的资本社会化(例如,以“先嫁”完成的部分国有企业上市),时而专注企业内部的资本社会化(例如,一段时期曾十分流行的“职工股份合作制”)。从央企面临的所有者缺位、预算软约束、诚信责任模糊、多目标激励冲突和中国式内部人控制等诸多问题出发,更多强调民营资本背景战略投资者的引入的混改被再次寄予厚望,被视为本轮央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央企混改的真正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央企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央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众所周知,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央企的大问题,就是运行效率不高,投入与产出不协调,没有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大化。

盲目投资、盲目扩大企业规模、盲目决策现象比较严重。这一点,从各级审计部门对央企的审计中就能得到充分反映。产生问题的根源,就是体制。这也意味着,要想提高央企的运行效率,解决央企面临的问题,就必须对央企的体制进行改革。

其中,打破现行国有控制企业的体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并通过“混合”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约束力,避免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等现象的发生,有效提升央企运行效率,是主要的方面。

当下,苑佳俊认为央企改革已刻不容缓。尽管产权改革始终在收与放、进与退的两难之间苦苦摸索,但大部分优质国有企业后续均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许多还登陆资本市场。“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