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202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转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浦区202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转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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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202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转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级公司,各项目单位: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2021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0〕1号),以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大局需要,本市2020年度第一批申请市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工作暂定延后至4月30日前转报市发展改革委,若还需延后则会另行通知,请各镇、区级公司及时告知辖区内企业务必于3月10日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申报,我委将抓紧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审,并走本区审议流程,确保按规定节点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镇、区级公司抓紧梳理推荐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要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有关支持要求,对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不予受理,建议报区内其他相关专项。

2、请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并准备项目相关附件(详见申报指南)。要求统一扫描成PDF版本(必须有目录和页码),务必于3月10前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申报,网址: http://cyfz.shqp.gov.cn/。前期初审以电子版为主,报纸质材料待另行通知。

3、3月11日,我委就此次受理项目统一发函请各镇、区级公司出具拟推荐书面意见。各镇、区级公司需就拟推荐产业项目从产业导向、税收、就业、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分析判断,对拟推荐的平台类项目加强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严格把关,重点推荐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项目,并出具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通过交换站转报至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上也需各镇、区属公司同步操作推荐。

4、此次申报来不及或项目成熟度不够的项目单位,可考虑申报下半年第二批,请尽量于6月底前申报,网上平台和我委窗口全年受理。

5、本次申报工作尽量以线上操作为主,不建议企业派员到窗口现场咨询,若需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热线:69720967  联系人:孙金弟、谭玉鑫    邮寄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主楼204室谭玉鑫收   现场受理窗口: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2楼区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此方式暂不推荐!)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_2021年)》.doc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