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评估,商誉价值评估公司

商誉,系指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分别辨认并单确认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代表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仅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自创商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为资产。企业合并包括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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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评估,商誉价值评估公司

商誉,系指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分别辨认并单确认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代表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仅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自创商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为资产。企业合并包括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等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号——企业合并》规定,(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由此可见,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列示的商誉通常由吸收合并取得,控股合并取得的商誉仅在合并报表中体现。

一、商誉的核查验证
1.获取商誉评估申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商誉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获取有关合并协议和合并双方的董事会决议、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分析合并成本及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定的合理性,检查合并对价分摊的计算过程是否正确,核实商誉的初始计量是否符合规范;
3.与企业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商誉形成时分配的资产或资产组明细构成,确定商誉在不同资产组之间分配的合理性,关注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变化是否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4.了解商誉的减值测试情况,分析判断商誉的后续计量是否恰当。
二、商誉的评定估算
商誉的评估主要采用超额收益法(又称“割差法”),即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等恰当的评估方法,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市场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然后扣除该资产组中各项可辨认资产的评估值,以其差额作为商誉的评估值。其基本公式如下:
商誉评估值=资产组整体市场价值-可辨认资产评估值之和

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超过正常报酬的部分。这里的超额收益应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辨认,但企业一旦拥有它,就具有超过正常盈利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潜力.因此,它的价值只有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才能集中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