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流程大全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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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流程大全




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现在越来越严格,很多想进入行业的人面对日益高筑的围墙特别无奈,下面为大家总结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 公司名称,范围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同时,为落实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公告要求,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实缴资本的要求


根据备案的实践,一般能覆盖公司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的资本即可。公司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但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 机构员工人数不能过少,一般8-10人。


4.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5. 私募基金一样适用“静默期”要求,即从公募基金公司离职的基金经理3个月内不得在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6.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 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7. 高管任职证明应上传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9. 从业人员年龄太小一般不可,协会会认为其缺乏相关经验。


10.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11. 管理人没有经营年限的要求。


12. 实际上传的前台照片中名称与申请名称不符,需整改。


13.注册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律师要如实陈述并说明理由。


14.机构已成立满一年必须提交上一年审计报告,如果没有满一年,有的话可以上传。如果登记了,每年必须上传。


15.法律意见书有效期是在登记提交前一个月内。


16. 申请机构出资人不担任高管,需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申请机构股东如何在不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下参与公司管理经营。若不参与公司管理经营需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确认说明。


17.  需在意见书中详细说明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团队员工在相关投资领域的专业能力,负责风控工作的高管和员工需要特别说明其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如涉及相关经历或投资经验,需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如相关管理规模,历史业绩,从业经验等)


18. 法律意见书不仅需核实机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也应通过现场走访和网络搜索等途径核实其实际开展的经营业务情况,详述网络舆情信息,并列明尽职调查过程。


19. 法律意见书中应详细描述实缴资本和资本金运营情况;并对公司运营场所,办公条件,人员,投资决策流程作出详细说明。


20. 更改经营范围,无需出具法律意见书,工商变更以后,在协会更新即可。


21.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最少3名高管。根据当前备案的实践操作,私募基金(不区分股权或证券等)要求两名从业资格的高管即可。


22.证券基金管理人必须要加入会员,股权和创投没有做强制性要求。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流程


(1) 熟悉监管要求熟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条文,了解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公司营业范围等内容。

(2)组建团队除了确认股东(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应出资能力外,管理团队的搭建也非常重要。公司应至少5名员工(包括3名高管),且除法定代表人外的高管不应该有兼职。

(3)注册地选择寻找合适的注册地注册企业,例如税收洼地,方便后期获得当地的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4)办理工商注册获得地方金融办(或金融局)批准,前往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以及后续税务登记,银行开立基本户等。

(5)工薪及五险一金给员工签署合同,发送工资及五险一金。

(6)准备法律意见书与律所签署法律意见书合同及日常法务合同(后期基金备案需要),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资料需求清单准备材料。

(7)高管从业资格认定点击“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下属菜单“拟登记私募机构高管入口”,填写高管的基本信息,如无从业资格则同时可认定从业资格。业务平台信息填写中填写高管的信息需要从上述路径调取。

(8)业务平台信息填写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填写管理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法律意见书。

(9)提交等待反馈基金业协会收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反馈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解释清楚的事项。

(10)登记通过登记通过后需要跟地方证监局建立联系,并完善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