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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铭

 

中国古人特别重视盖棺定论,唐宋以后撰写墓志成风。墓志上全是好话,隐恶扬善,锦上添花,以假乱真,有的甚至与事实南辕北辙,孝子贤孙们看了当然很舒服,祖上有德,自己有光,但对历史真相却完全是一种歪曲与亵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谁作墓志坚持说真话就很容易得罪人,甚至弄出很大的矛盾来,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至少有几次碰上这样的麻烦。
一次是为老朋友尹师鲁写墓志铭。欧阳修写得相当简明扼要,而且讲求用词分寸,结果死者家属大为不满,最后干脆不用他的文稿,另请人重写一篇。对此,欧阳修专门写了一篇《论尹师鲁墓志》,解释他为什么要那样撰写。尹氏之子希望墓志中写上其父是最早开始写古文的先驱,在反对腐朽骈体文方面有着巨大贡献,应当大力加以歌颂。而欧阳修认为不能这样写,他说,“若作古文自师鲁始,则前有穆修、郑条辈、及有大宋先达甚多,不敢断自师鲁始也。偶俪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故不是此而非也。”欧公强调写墓志铭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随便拔高。他指出,对尹师鲁的评价已经足够了,不能再高。至于墓志铭写得简短的问题,欧阳修为自己辩护说,死者生前历来提倡“简而有法”的文字,用简洁的文笔为尹师鲁写墓志铭恰恰表达了对死者文风的尊重。
另一次麻烦是为范仲淹写《神道碑》。范氏是当时政治上的风云人物,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为这样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作盖棺之论定,难度显然较大,像欧公这样的大才,前后磨了一年多时间才完稿。而范氏家人不但对欧文不满意,反映还很强烈,擅自作了若干处修改。欧阳修大怒,严正声明那份经别人修改过的文稿“非吾文也!”原稿中有一段被删除,欧公愤怒地问道:“此事所目击,公等少年,何从知之?”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后来又有一位大官去世,其子请欧阳修作墓志铭,他就不大肯动手,希望另请高明,他说自己为此碰到几次麻烦,沉痛地得出一个结论:“朋友、门生、故吏与孝子用心常异”,自己的文章“有意于传久”,“恐难满孝子之意”。
“有意于传久”就是对历史负责。了解到欧阳修写墓志铭坚持说真话,不肯说假话这一段历史,更增添了对这位先贤的敬重。
我辈系历史唯物主义者,自延安时代就提倡“实事求是”,但我辈写墓志铭能像欧公一样“秉实办事”吗?随着年龄的增长,墓地去过多次,或送领导,或送同事,或送长辈,或送亲友,墓志铭看过不少,总体感觉是,文采不多,好话不少,言过其实之词甚多,像这样定论,好像个个都达到了雷锋、焦裕禄同志的境界。有人说“死者为大”,有人说“对死者要宽容,人都死了,多说点好话没关系。”我倒不这样看。人死了,事实没有死,原则没有死,真理没有死,对一个人的评价,即使他离开了人世,也不能搞什么优惠政策、特殊照顾和表彰奖励,因为对死者的评价,关系到活着的人怎么清醒地理智地活下去。正确的要加以肯定,错误的要不加回避,是非分明,这样才能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事业,有益于子孙。鲁迅先生病重时表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宽恕,同时他对不应当宽恕的“一个也不宽恕”。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为什么会对死者加以不实事求是的评价,有意加以美化和拔高?是因为他们有愧于死者,想从对死者的高度评价中减少一些愧疚,获得一些平衡,寻求一些安慰。这样做其实是于事无补的,唯有在日后总结经验教训,弥补自己的过失,才是人间正道。
其实,不仅仅是写为死者墓志铭,就是对活人作评价,我们同样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因为一些人权重、利高、势大,就对他们竭尽溢美之词,这样做是有违人格尊严的。
当今社会,财富快速增长,一些人的精神素质不但没有同步提升,反而有所下滑,尤其表现在弄虚作假上,此时此刻,重温一下欧阳修写墓志铭的史实,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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