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资阳市龙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 中国结算明确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新闻中心
中国结算明确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关键词:
龙正法律
2015-01-17
1月9日,中国结算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在保证金账户管理方面,《规则》明确,结算参与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股票期权资金保证金账户及股票期权证券保证金账户。结算参与人同时开展自营与经纪业务的,应当分别开立自营资金保证金账户、自营证券保证金账户、客户资金保证金账户以及客户证券保证金账户。
在期权结算基本原则方面,《规则》要求,中国结算作为共同对手方,为上交所期权业务的日常交易和行权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期权结算实行分级结算,期权结算的资金收付按照期权合约交易的资金交收、行权资金交收、资金保证金收取的顺序办理。
资阳市龙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所长
电话:028-26661148
手机: 13320847026
传真: 028-26243148
邮编: 641300
电邮: Xu6661148@126.com
网址:http://www.zylzfl.com
联系人: 徐所长
电话:028-26661148
手机: 13320847026
传真: 028-26243148
邮编: 641300
电邮: Xu6661148@126.com
网址:http://www.zylzfl.com
Copyright ©
2024
114chn.com 公安局备案号:110 1081859 资阳市龙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