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殡葬政策规划:①推动以法治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考核体系;②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城乡骨灰堂的投入力度;③政府出台殡葬惠民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对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救助保障制度,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减轻群众负担;④建立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和城乡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为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为基础的殡葬服务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优质的殡葬服务,满足群众殡葬需求;⑤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实现殡葬服务经营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
2.殡仪馆、火葬场场所设备和服务设施:①殡仪馆、火葬场等场所和设施建设符合《殡仪馆建设设计规范》要求,环境庄重肃穆、整洁美观、功能分区科学合理,体现人性化、亲情化的特点;②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③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火化设备,坚持消烟除尘,达到环保标准;④采用封闭式防火骨灰寄存格架。有安全监控系统。整容、防腐设备、告别棺、遗物祭品焚烧炉、备用发电机等殡葬设备配置齐全,安全可靠;⑤殡仪馆、火葬场的基建工程,购买火化设备、殡仪车辆等大型设备和大宗殡葬用品,实行公开招标,严禁暗箱操作。
3.殡仪服务管理:①通过服务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服务;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阳光服务;④坚持诚信服务,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殡葬服务区分明显;⑤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网上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⑥档案管理符合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⑦重视殡葬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⑧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组织健全,服务管理符合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要求。
4.公墓管理服务:①经营活动遵守有关法规政策,公开、公平、诚实、守信;②服务热情、周到,祭扫文明、安全、有序;③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④骨灰深埋不留坟头,实行树葬、花葬、草葬、塔葬、寄存等生态葬式、葬法;⑤墓穴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墓碑建造实行小型化、艺术化、多样化。
5.服务人员:①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实行挂牌服务、星级服务、标兵服务和服务后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②遵守行为礼仪规范,做到接待服务细心,引导服务贴心,管理服务用心,解决问题耐心,对待批评虚心,杜绝出现生、冷、硬、推等现象;③殡葬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