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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鱼台县新农合办公室多举措惠群众

关键词:

鱼台卫生局

2014-01-24

 

鱼台县新农合办公室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将新农合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实施多项补偿措施,方便就医群众及时报销,补偿标准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较高。

  坚持省内、市内定点无转诊。我县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2013年我县新农合依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在山东省内省立医院等34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病人,在病人出院后可携带相关手续到病人所属乡镇农合办直接报销。

  坚持异地就医、异地证明原则。凡是我县参合农户在外地务工、经商、探亲、上学期间等在居住地患病就医的情况,仅需提供居住地证明,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即可回原籍报销。

  积极与日照、泰安两市实行互认。由于我县毗邻日照、泰安两市,在两市内务工人员较多,我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于2013年我县已与两市进行了互认,凡是我县参合农户在两市内患病就医,在病人出院后可携带相关手续回我县内直接报销。

  启动大病保险政策。运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让广大参合农民在享受新农合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对发生的20种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再次进行补偿,我县将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另外,参合群众在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不影响新农合报销。我县参合群众在报销完个人交付的商业保险后,可携带保险公司的相关报销手续,到病人所属乡镇新农合办公室进行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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