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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唐马镇公调对接有效化解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

鱼台唐马人民政府

2016-11-22

   唐马镇不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镇派出所与司法所并肩携手,紧密协作,按照“科学构建机制、精心打造队伍、强化专业运转、实现有效管理”的思路,以“矛盾解决机制全覆盖,矛盾纠纷解决无缝隙”为工作目标,合力推动全镇公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矛盾、预防犯罪、节约社会治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联调机制
  提升调解质效
  2015年该镇派出所共接处警520起,其中非警务类警情442起,占85%,大量非警务类警情不仅给派出所带来沉重的工作负担,而且易造成公安工作的“错位”或“越位”,派出所成了名符其实的“二政府”;鉴于此,镇派出所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联合化解联调机制,在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公调对接中心”,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并通过省公安厅警综平台把非警务类警情及时分流至“公调对接中心”,由中心主任具体分配到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法律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及管区书记、包村干部、村居单位负责人进行调解处理,实现了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调处化解,使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有效地把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该镇统一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进驻唐马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在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节室内划分办公区、调解区、候调区等功能区域;按照每个人民调解室不少于2名调解员的派驻方案,坚持依据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分配派驻的人民调解员,必要时邀请律师、法官和驻所检察官参与调解,有效整合了调解力量,实现了老中青三结合与专业知识、年龄结构、社会阅历三统筹的优化配置目标,呈现出公安与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警调力量的整体联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的局面;实现了人民调解职能发挥、公安警力有效解放、矛盾纠纷明显减少、诉讼案件逐步下降、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营造社会和谐作用明显的社会效果。
  多元参与
  合力化解矛盾
  在“公调对接”推行进程中,该镇派出所紧紧依靠县政法委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手段,从四个层面共同发力,确保了“公调对接”的工作实效。
  依靠县政法委和镇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该镇通过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扩大镇党委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资源整合权、管理权和支配权,凡镇、村能办好的事尽量交给镇、村力量承担,镇党委政府全面掌控“公调对接”工作进程,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支持。
  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该镇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调解组织,各包村民警引导各村发动有威望、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等,组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干部开展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等事务,助推村级事务有序开展,形成人人乐于参与“大调解”的良好格局;积极推动村治保会建设,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在旅店业、网吧业、废旧物品收购业等特种行业建立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有效强化社会的自我管理和约束。
  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队伍专业化建设。该镇派出所在“公调对接”工作推行过程中,关注民情、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并提供多种服务;首先为“公调对接”工作保驾护航,对侵害调解员、调解组织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处理相关人员2名,对侮辱谩骂调解人员的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其次为“公调对接”工作提供专业法律知识保障,定期由派出所法制员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辅导,传授公安机关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对复杂的疑难纠纷,指派民警全程指导或直接参与调解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高度共享。该镇派出所利用省厅“警综平台”和“110接处警系统”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工作情况,使整个“公调对接”工作均在系统中规范运行;警情信息、基层信息、民警走访信息三套信息全部在平台中存储,实现了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派出所把非警务类警情及时汇报给镇党委政府,再由党委政府规范推送至镇政府包村干部、村网格管理员、基层村干部;基层干部将日常摸排的矛盾纠纷及涉稳事件反馈给派出所后,由辖区民警录入警综平台;民警将在日常走访中收集的群众意见诉求、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等信息录入平台,共同推送至“公调对接中心”办理。
  各负其责
  力保运转顺畅
  该镇通过推行“公调对接”工作,逐步实现了社会综合治理主体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型,管理方式逐渐由单一式向综合式转型,派出所和其它职能部门通过督促落实考核奖惩,进一步巩固调处结果。
  “公调对接”进一步规范派出所、镇直各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独立处置或共同参与的职责、任务;在调处过程中如有需要,立即启动多部门联调,协同配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了考核奖惩,避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由“公调对接中心”提供各部门的工作量,联调中心主任根据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对措施不力、处理不及时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措施实、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巩固调处结果,对受理的群众诉求,经过“公调对接”工作办结后,如有条件,由县法院进行司法认定,保证权威性;对调处结果,相关责任部门逐一回访,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不满意案事件,由原确定的牵头单位或联调中心主任启动联调会商,查找原因开展责任倒查。
  “公调对接”工作扎实开展,众多非警务案事件规范地分流到相应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群众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公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分流非警务类警情137起,化解矛盾纠纷79起,避免民转刑案件16起,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下降的“三升三降”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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