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发〔2014〕3号
关于印发《王鲁镇机关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的通知
镇直各站所(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王鲁镇机关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王鲁镇机关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
2014年2月16日
王鲁镇机关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遵纪守法,服从组织调配,履行岗位职责,搞好本职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三、全体同志要尽职尽责,团结协作,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机关氛围。
四、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准确处理公务,不拖沓、不扯皮、不推诿。对部门和基层请示的问题,当时能解决的当时办理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一般在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接待来人做到“四个一”(即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禁止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看电视、打扑克、打麻将或玩网络游戏。
七、机关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各种办公用品及设施。
八、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下基层一律不准吃喝拿要,违者严肃处理。
九、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镇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十、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人员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十一、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二、全体同志要按要求参加例会及各类会议点名,不得迟到、早退、缺勤,点名时未到者为迟到,迟到者应在考勤结束后30分钟内到负责人处报到,超过9:00仍未到岗者视为缺勤。
十三、请销假制度: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镇长审批;2天以上(不含2天)同时报党委书记、镇长审批;副科级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依据,假期期满要主动销假。越权审批,不提供假条者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一律视为缺勤。
十四、凡赴市、县开会、学习、出差等应持上级有关通知和相关文字证明,报经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在点名时临时打招呼或点名后解释,一律无效,按缺勤处理。
十五、考勤情况同工资挂钩,无故缺勤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20元。考勤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将考勤情况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通报,并将汇总结果交财政所备案。全年累计缺勤5次或累计请假15天以上的,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全年累计缺勤15次或累计请假30天以上的,行政在编人员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事业在编人员根据缺勤或请假天数相应扣发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