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王鲁镇人民政府/鱼台王鲁 > 工作动态 > 关于2012年度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

工作动态

关于2012年度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

关键词:

王鲁政府

2013-12-12

 

 
关于2012年度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王发〔2013〕20
    按照县委、县政府《鱼台县2013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态和谐型城市、孝贤文化名城的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加速崛起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以“提高群众素质,塑造城镇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为宗旨,按照县创城办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创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的新型文明乡镇,为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创造良好条件。
    二、2013年任务目标
    今年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入手,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整顿店外经营等行为,彻底扭转城乡“脏乱差”的局面。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公民素质,推进乡风文明,为创城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2013年重点工作内容
    今年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将着重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提高镇村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改善镇容村貌,努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镇村环境。(1)推进城乡建设。依托“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抓好镇驻地改造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城镇形象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日常卫生管理。保洁员分片负责,每日清扫并运输垃圾,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日产日清。(3)治理占道经营。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依法取缔各类路边摊点、流动摊点、无照经营摊点、马路市场和市场外溢、店外经营、超门头经营等违规行为。督促各类临街加工、维修点进店(院)经营。(4)治理乱贴乱画。各经营业户、单位、村按门前三包原则,对墙壁、电线杆等处的小广告进行清理。(5)整治违法建筑。加大巡查监控力度,对镇域内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拆除方案,分步依法强制拆除。(6)加大绿化亮化力度。对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按照门前三包原则,由各经营业主、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及时清除绿化带内垃圾,确保绿化带内整洁卫生。
    (二)加大道路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路域环境,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1)加强辖区内济徐公路、枣曹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清除可视100米范围内的柴草堆、垃圾堆以及残垣断壁等有碍观瞻的建筑物,确保道路沿线环境整洁优美。(2)夏收、秋收期间,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督查,全面杜绝道路沿线打场晒粮、堆放秸秆、焚烧秸秆等不文明行为。(3)对主要道路两侧墙体进行修补、粉刷,消除非法商业广告和小广告,喷涂公益广告,并加强日常监管。
    (三)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种文明倡树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1)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2)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新风倡树活动,并注重发掘先进经验和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塑造良好形象。(3)持续开展县级文明村、文明示范户评选等系列文明创评活动,培育新型农民。开展五好家庭、和谐家庭、好婆媳、孝贤人物评选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稳定、和谐、幸福的家庭观念,营造团结、和谐、互助、进步的社会新风。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坚持班子不撤、分工不变。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确保领导到位,保证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顺利进行。
    (二)建立包保责任机制。确定镇、总支、村以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文明城市创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镇驻地承担“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与其签订责任书,明确包保责任和内容。引导机关干部参与创城活动,对镇驻地主要道路划分责任区域,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责任路段进行卫生大扫除。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由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镇党委、政府每月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调度,并实行月通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单项考核制度,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目标落实不到位,考核绩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年底统一对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物质保障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切实保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物质支持。
 
2012年3月20日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企业文化更多
客服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