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屯镇人社所对以解决劳动争议调处难、职工群众维权难为着力点的调解仲裁进行调整,努力打造便民仲裁、阳光仲裁品牌。
构建调解体系 打造服务平台
该所按照规定成立调解委员会,人员包括人社所劳动仲裁专职人员、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镇法律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坚持调解优先,强化仲裁调解。截至目前,已经对全镇43家企业进行摸排备案,接收调解申请7例,成功调解2例,转县仲裁5例,实现了劳动争议柔性调处,维护劳资关系和谐。
完善便民举措 畅通服务渠道
该所通过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形式等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优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流程和方式,不断畅通服务群众渠道;以便民为出发点,仲裁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维权;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步到庭”制度,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推广简易调解程序,对申请金额不大、劳动关系权利义务明确的劳动争议,推行简易快速处理;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群体、重大群体性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推进阳光工程 提高服务实效
该所以公正、效能、廉洁为核心,全面推进“阳光人社”工程建设,转作风,优服务,提素质,树形象,打造仲裁服务品牌;转作风,健全服务机制,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征询意见,了解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及时提供具体指导帮助;着眼源头防范,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活动;通过送法上门、专题培训等形式,面对面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建立仲裁建议书制度,对重点企业实行跟踪指导和具体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