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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罗屯镇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

鱼台罗屯政府

2013-10-15

各行政村: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规定,在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基础上,中央、省、市、县将对示范乡镇进行2-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的重点扶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制定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分布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一场、二点、三化”工程,即所有村庄建设:一个综合文体活动场所、二个公共卫生点(垃圾池和公厕)、三化(道路的硬化、美化和净化),使村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工作原则

  实行农民自愿,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筹补结合的原则。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使农民筹资筹劳与政府奖补、社会帮扶支持有机结合,调动农民自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工作,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建设标准

  一、道路硬化标准。村内主要街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米,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进村道路和村内主要街道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村内街巷面层厚度原则上不低于12厘米,宽度超过3米(含)的按3米奖补,低于3米的按实际面积奖补。给排水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绿化标准。绿化树种以乔木为主,辅以少量灌木、花草。尽量使用适合本地生长、群众喜爱的乡土树种,少使用外来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做到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针叶树与阔叶树相结合、经济林与用材林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讲究树种的多样性,实现绿化与美化的统一。要根据各村实际选择树种组合。有条件的村可突出发展一个树种,构建如小叶女贞、红叶石楠、柿树、石榴等“一村一品”特色绿化村。注重加强绿化成果的管护,提高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1、垃圾池标准:矩形造型长×宽×高(3m×2m×1.5m),墙厚240mm,外墙水泥清光,底10cmC15砼垫底。

  2、公共厕所标准(含4m×1m×1.5m化粪池):面积15m2,男女各3个蹲位(含隔断),层高3m,现浇C25#屋面,内墙刮磁粉,外墙贴瓷砖,墙厚240mm,地面铺瓷砖。

  3、排污沟:建设断面一般应控制在:30cm×30cm[B×H]以内,要求三面清光。

  四、公共文体设施标准。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标准:一般设有三室一屋一场,即:娱乐室、多功能室、电子阅览室,一个农家书屋,一处文化广场。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配置两种以上健身项目及器材,有20人左右的文体活动队伍。

  五、亮化标准。主要街道安装路灯,间距不大于50米,电能高度不低于6米。

  四、绿化重点和树种、规格

  (一)绿化重点

  1、房前屋后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实现零星地块全面绿化。

  2、村庄周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空闲地、荒地营造片林。

  3、通村道路两侧绿化。充分利用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以栽种速生乔木为主,形成村庄“绿色长廊”。

  4、渠池塘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及渠边、塘边进行绿化,形成滨水风光带。

  (二)树种

  从经济、易生长、适应土质和气候等角度考虑,适合我乡村庄绿化的树种主要有:垂柳、杨树、冬青、马褂木、栾树等,同时可少量搭配雪松、广玉兰等珍贵树种。

  适合我乡村庄绿化的经济树种有:石榴、大枣、柿子、无花果等。

  根据生态和景观需要,可搭配种植少量灌木。

  (三)苗木档次、规格

  为控制造林成本,村庄绿化以采用价格适中的中低档苗木为主,适当配置高档苗木。

  为提高造林质量,苗木规格以胸径3厘米~4厘米的中苗木为主,不提倡大树移植。

  五、实施范围、时间

  (一)范围

  全乡34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

  (二)时间

  1、计划全乡34个行政村在2012-2014年三年内全部完成硬化、绿化、亮化任务。

  2、2012年计划完成:罗屯村、许刘村、堽上村、大闫村、芦阁村、袁庄村、周楼村、沈庄村、矫洼村、前李村、新骆村、杨庄村、吴庄村、刘庄村、孙楼村、王楼村、陈楼村、后军村。

  3、2013年计划完成:屈庄村、高庄村、郭河村、苗村、郭庄村、八户村、赵楼村、冯楼村。

  4、2014年计划完成:安集村、随集村、张集村、沈集村、赵庄村、随庄村、随海村、前军村。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乡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的领导,决定成立罗屯乡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新农村建设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村镇办主任、各总支主要负责人、林业站长等担任。

  (二)强化资金投入。采取政府奖励一块、村自筹一块、市场机制运作一块、社会各界捐助一块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各村“一事一议”资金要重点用于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

  (三)强化督促考核。明确包村干部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责任人,并把村庄“生态文明示范乡”工作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喇叭、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的意义、实施内容,提高群众对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罗屯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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