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夏秋收期间严禁占用公路打场晒粮行为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公路打场晒粮。
二、对因占用公路打场晒粮,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对占用公路打场晒粮造成车辆、电力、通信、交通设施、公路路面、桥梁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损坏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不听劝阻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