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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人大: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键词:

鱼台渔业

2013-09-25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

     

 

鱼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19月)

 

2011916,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树银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部分委室负责有关同志在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深入到王庙等乡镇的渔业养殖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加快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加大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贯彻实施《渔业法》取得成效,渔业经济实现健康发展。全县水产养殖面积8.7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万吨,渔业总产值9.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5.8%,渔业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全县现有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处,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处,“市级良种场”1处,“市级龙头企业”4个,养鱼专业合作社32个。

(一)深入进行宣传,增强依法治渔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渔业法》及《山东省<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电视台相关栏目滚动式播放《渔业法》相关标语字幕,出动宣传车15辆次,42人次,共散发《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4000余份,书写标语125幅,召开广播会35次,电视台、《鱼台县报》及时报道渔政检查情况,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河堤上有标语,使《渔业法》做到家喻户晓。

(二)突出品牌特色,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是抓基地建设。青鱼养殖基地,已建成3个养殖基地,面积1500亩,年产量900吨,产值1800万元;乌鳢养殖基地,以谷亭杨楼、龙申、周堂为主要养殖基地,面积3000亩,年产量7500吨,产值1.2亿元;鳜鱼养殖基地,以谷亭西姚养殖基地为核心,面积500亩,产量350吨,产值1750万元;淡水小龙虾养殖基地。以老砦晁庄养殖基地为主,面积8000亩养殖,年产量2400吨,产值3800万元;泥鳅养殖基地,以清河鹿洼养殖基地为主,养殖面积1500亩,年产量1800吨,产值4300万元。二是抓品牌培育。在养殖基地的基础上,渔业协会注册了“万福河”、“惠河”牌商标。今年5月份,我县申报了“鱼台甲鱼”、“鱼台龙虾”两个地理标志产品,通过积极申报、专家鉴评,经农业部批准“鱼台甲鱼”、“鱼台龙虾”成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高了“鱼台甲鱼”、“鱼台龙虾”的知名度,使我县成为成为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三是抓科技入户。坚持科技兴渔方针,实行一线工作法,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渔业综合服务能力。先后被省市“市级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2010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厅命名为“省级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获省农牧渔丰收二等奖1项。近年来,平均每年组织各类渔业技术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30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人员1000多人次,提高了全县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加强安全监管,提升渔业生产水平。一是推广健康养殖。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全县先后建立县淡水养殖试验场繁育基地、老砦镇晁庄龙虾苗种繁育基地、清河镇鹿洼泥鳅繁育基地、王鲁镇大李庄特种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实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年人工繁育各种鱼苗2亿多尾,生产各类优质鱼种8000余吨,同时,在渔业生产上大力推广淡水优质高效养殖模式,如上粮下鱼相结合的养殖模式、健康养殖模式等,确保全县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抓无公害基地建设。坚持改善优质渔业水域环境,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前,全县已建立300亩以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15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2处,认证无公害水产品53个。无公害产地面积1.1万亩,占全县养殖面积的13%。三是加强水产品生产监管力度,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上级有关部门在我县抽样检查的水产苗种、水产品药残合格率达100%。四是注重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加强渔船管理,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严禁渔船载客、载物,避免水上安全事故发生。检查违反渔业许可制度案件62起,渔船无证书案件800起,救生、消防设备不齐全124起,排查安全隐患564个,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加强了水产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管理,每年定期检查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各无公害产地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每年定期抽查水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强渔政管理。采取主管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水上管理与陆上管理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办法,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规案件428起,没收电鱼机397部,没收不合格网具22张,有效地保护了渔业资源。

全县贯彻实施《渔业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打造淡水渔业强县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渔业资源环境比较脆弱。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渔业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渔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渔业优势主导产品少,规模小,总量不够大,科技含量不够高,未能有效形成品牌生产。渔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产业链条短,水产品龙头企业少,市场开拓不足,对养殖户带动性不够强。

(三)渔业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使用国家禁用的渔用投入品的现象依然存在,违法捕鱼行为时有发生,治理难度较大。水产品质量监测范围和密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有待加强。渔政机构和渔政人员的身份与所承担的执法职能不相适应,渔政管理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偏少,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深入贯彻实施《渔业法》,加快我县淡水渔业产业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手编制发展规划,发展现代渔业。统筹开发利用境内淡水资源,科学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规划。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发展生态渔业、高效渔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之路,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积极发展水产养殖加工龙头企业,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和渔业经济效益。

(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品牌渔业。加强渔种繁育场所建设,搞好名、优、特、新渔业品种的繁育和提纯复壮,提高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技术推广体系,完善渔业科技信息网络,搞好渔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渔业标准化生产,制订完善水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增强水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依法治渔力度,确保渔业安全。依法强化水产品养殖区域周边污染点源的监管和水质监测,严查违法超标排放,不断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做好养殖证、捕捞许可证发放和渔船监管工作,强化人工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大密网拉鱼等违法行为,确保渔业生产秩序稳定。加快水产养殖监管,规范养殖行为,努力实现生态养殖,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水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增强监测密度,努力实现从鱼池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队伍素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渔民群众的依法兴渔意识。高度重视渔业工作,切实将渔业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规划和综合保障措施。根据渔业发展需要,依法加强渔政机构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其执法手段。加大渔业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配备、更新必要的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健全部门联动和工作协调机制,有计划地组织渔业、环保、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渔业执法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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