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老干部局职能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省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大庆典纪念活动。
(三)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引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宣传表彰老干部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负责办理全县离休干部荣誉证书以及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优先就诊证,参观游览证和副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丧事登报审核工作。
(六)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老同志有关学会、协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工作,开展老干部工作理论研讨、调查研究、宣传表彰、培训教育、信息信访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