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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关键词:

鱼台文化鱼台文广新局鱼台文化广电新局

2013-04-02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应急值班、机要、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综治、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对外文化的宣传、合作与交流。 依法承担行政案件的核审、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2、人事科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建设规划;承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局及直属单位人员出访事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文化产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意见和措施;督促推进文化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评选和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建设;负责推进对外文化产业项目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境内外文化产业的招商;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参与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4、新闻出版管理科  

拟定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变更报纸、期刊登记项目的审核、申报、备案,对报纸、期刊的出版活动实施监管;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监管工作;对全县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实施监管;对县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实施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规活动;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对全县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实施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办新设立和变更印刷和复制企业的审核、申报、备案;承办全县印刷复制企业年度审核、申报、备案;协助县物价部门对中小学教科书价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和实施对违规违法出版物发行活动的查处;承办对出版物批发和零售市场、出版物批发企业、出版物连锁企业以及等同管理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审批、审核;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和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社区书屋工程;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拟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核、申报并指导其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管;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县著作权的侵权鉴定和申报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    

5、社会文化科

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工作;负责公益文化事业;指导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文化强县创建活动;拟定全县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审核工作与评审工作;指导、组织文化遗产展览、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文化遗产业务建设;承担县外艺术考级点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文化艺术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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