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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最好信誉旅行社济宁香江旅行社有限公司资讯旅行社逼游客购物或将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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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旅游旅游去哪夏令营

2013-07-06

零负团费、黑旅行社、网络旅游欺诈,对这些屡禁不止的旅游业怪象的惩处,终于有法可依了。从今年10月1日起,新出台的国家《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而深圳市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也将陆续出台。昨日下午,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出席全市《旅游法》工作会议,并邀请了参与法律起草的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磊、处长王月浩现场为深圳旅游业界详细解读《旅游法》。

  深圳市学习《旅游法》工作会议昨日下午在市民中心举行。市文体旅游局局长岳川江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旅游总收入402亿元,增长了14%。全市共有旅行社425家,位居全省第一。此次国家《旅游法》的出台,引起深圳旅游业界强烈讨论。不少业界人士认为,有法可依后,旅游业界将掀起一股优胜劣汰之潮,对这些怪象也将有效整治,甚至根除。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在会上介绍,《旅游法》是一个大的框架规范,各地具体落实还需要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处长王月浩认为,深圳在配套制度上,完全有条件进行创新,可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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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负团费:最高罚款30万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零负团费”。同时,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违反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行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而旅行社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网上经营:须取得经营许可

  《旅游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同时,发布的旅游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

  景区涨价:应举行听证会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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