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钢丝绳报废的条件有哪些及吊车禁吊区域
一、吊车钢丝绳磨损,直径减小,若超过钢丝绳的直径40%时应报废处理。
二、吊车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三、吊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丝绳的整股子绳断裂或者钢丝绳的绳芯被挤出,造成结构破坏,这时钢丝绳应作报废。
四、吊车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得再继续使用,当钢丝绳的外观严重变形,结构破坏,绳芯挤出或有明显的卷缩,堆聚现象应作报废处理。
五 、吊车在运输或吊装金属溶液,炽热材料,含酸、易燃和有毒物件的钢丝绳,受过化学介质的腐蚀,钢丝绳应报废。
吊车在哪些区域是禁吊的:
一、吊车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二、吊车 六禁止
1)、吊车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禁止起重机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吊装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起重吊装。
3)、禁止吊车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车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起重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吊装失重而倾翻。
5)、禁止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车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