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条件:
1、救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登记在册的贫困精神病患者;(2)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用药物的精神病患者;(3)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救助。
2、符合上述条件者中,持有低保证(或社区出具的贫困证明)优先安排。
工作流程: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相关医疗机构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经社区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区残联批准,由区残联发放《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凭卡到长白山中心医院社区服务中心领取每月限额的免费药品,由医院工作人员填写相应记录。
公开电话:0433-5758865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池北区文化路与池北大街交汇处)
池北区残联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