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论语》
你的心态就是你真正的主人。
——题记
一个健全的心态,比一百种智慧都更有力量。
——狄更斯
开场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那么,首先我们必须讲一讲什么是刑辩律师之本——即刑辩律师安身立命的依据。这个本体论层面的问题,是我们今晚这场宏大论辩立论的原点、起点和焦点。
刑辩律师之本,概而言之就是刑辩律师安身立命的依据。刑辩律师安身立命的依据,当然首先是刑辩律师之专业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即专业服务能力。凭借着相对完整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智慧(此处的智慧,仅仅是指称心智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此即刑辩律师之本,的一翼。仅有相对完整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智慧(此处的智慧,仅仅是指称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真正的律师一定是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刑辩律师之德是什么呢?概而言之,那就是“致力于社会福祉”,“高度自律”(就行业而言叫做实现自我管理),值得尊重和信任(就行业而言叫做,应该享有良好的社会地位)。
对照以上所述刑辩律师之本,我们来看看8月29日易某某《煮酒论英雄——戏说中国刑辩江湖》是多麽多麽乌烟瘴气、胡言乱语却又是多麽多麽地蓄谋已久、刻意而为。易某某自己说,8月23日开始准备演讲底稿,异常夸张的是“边写边出冷汗”,为什么会“边写边出冷汗”呢?稍微细心看看易某某《煮酒论英雄——戏说中国刑辩江湖》演讲结束之后,整理出来的文稿,即可印证其“谋而后动”“蓄谋已久”的一场“不留口德的发言,不怕得罪人,多年的江湖恩怨,借着今晚做个了断。”那破釜沉舟的决心;可怕呀,可怕的是后台很硬,来头不小,颇有人撑腰呀······
一、从“轻狂之徒,不值一哂 ”到盛大开讲
《煮酒论英雄——戏说中国刑辩江湖》开门见山说,其旨在“希望对年轻的刑辩律师有一些帮助”,可是,事实上,易某某的这次“疯狂”果真能够“对年轻的刑辩律师有一些帮助”吗?
本律师以为,只有一些危害,甚至于害人不浅——对刑辩律师这个行当尤其危害甚大;尤其对于“初出茅庐”、“少不更事”“涉世尚浅”的年轻的刑辩律师可能产生的危害可能会相当大——对于中国社会怎样认识刑辩律师,危害尤其难以估量。
这就是从“轻狂之徒,不值一哂 ”到今晚盛大开讲的基本理由。
为了讲清楚“易某某戏说刑辩江湖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确有必要,对事件本身有一些交代与解读。
二、中国刑辩“无江湖,有风格”,唯有技术派(较真精神)才是名门正派。
——从“华辩网”刊载的张元龙律师题为《无江湖,有风格》的中国刑辩律师观察说开去
从本体论的视角来看,律师,本来就是“第四种力量”——相对独立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一个特殊的“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一个致力于社会福祉、模范遵纪守法,不遗余力推动法治文明发展进步的群体。真正的刑辩律师, 当然不可能“居庙堂之高”,但是也不是“处江湖之远”——律师之所以被誉为“在野法曹”,乃广义的“体制”的一部分。
律师的“三种主义”——国家主义、职业主义(专业主义)、商业主义。
附:
岳阳楼记
范仲淹
······
(最后一段)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三、刑辩律师究竟需要不需要营销
四、自媒体时代(网络时代,抑或,不妨称之为“无胜于有”的时代)的营销巨变
五、刑辩律师的营销之道
总结陈词:
关于刑辩律师的营销之道的一个不是结语的结论:从专业服务到专业营销;以经典案例营销天下方是刑辩律师的营销之道。其实,律师(刑辩律师尤其如此)的具体营销路径和模式,除了以经典案例缔造“金字招牌”之外,还包括事件营销,演讲营销,文章营销(其极致是:一文鼎天下);等等等等;实际上,足以影响目标受众的信息传播均可以视为营销,有效营销,正当的营销。但是,诸君切记:诸如易某某这样的人的旁门左道尽可能不走,歪门邪道更应该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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