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河南商会
新疆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商会会员在红星商贸投资经商者的优惠办法
红星商贸城自筹建开工以来,得到十三师领导的高度重视及认可,哈密河南商会更是对本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自8月24日“观选会”至今,哈密全城人民对红星商贸城产生极大的投资兴趣也对我们未来的发展前景给予了极大的肯定,掀起了一轮投资热潮,首批商铺被订购一空。为答谢河南商会广大会员的支持与厚爱,特在建材区预备一些商铺以优惠的条件为商会会员及家属经营所用。
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1、 凡是河南商会会员、会员家属及公司内部人员及家属均可享受此优惠办法。
2、 新疆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每位入驻的商户提供三年10万元的无息借款做为启动资金。三年以后归还借款。
3、 凡享受优惠政策者,必须由商会副会长以上领导成员2人担保(并出示担保手续),副会长以上成员每人只能担保1-2个会员;
4、 凡享受优惠政策会员必须在红星商贸城内从事经商活动,否则取消其优惠资格,凡享受优惠政策者必须与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5、 凡是入驻商户可在红星商贸城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选品牌或参考红星商贸城招商部推荐的品牌,,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入驻。
6、 商户确定经营的品牌后,外部装修及广告牌匾严格按照红星商贸城统一标准进行装修,其费用商户自行承担。
7、 入驻商户三年内不得转让店铺。
8、 如果经营失败,损失由担保人和商户共同承担。
9、 每位入驻商户在3年经营中免租2年。但第1年必须缴纳租金,
参考租金:2万元/年,然后免租两年。
10、 凡享受优惠政策者在三年内擅自违约,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责令其退回优惠款和房产。
11、 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先报名者优先,第一批100人为限。
12、 对该办法的宣传,由商会秘书处协助,具体事宜由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人负责。
13、 具体流程和实施细则由红星商贸城招商部根据该优惠办法进行制定。
14、 此招商提案在三方会议(河南商会、新疆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房地产营销公司)时提出,在商讨后,共同合作推广。
15、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豫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
抄送:河南商会、豫商投资公司
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