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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 赵雪红: 成功的人少不了积极、乐观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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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律师协会赵雪红律师风采

2018/7/25

【律师风采】 赵雪红: 成功的人少不了积极、乐观的心态

 


    一个人拥有乐观的心态不一定会获得成功,但是,一个成功的人必然少不了积极、乐观心态的陪伴。见到赵雪红律师,让人顿感她的乐观阳光。

是什么让赵雪红律师如此不同,答案很简单——心态。

    积极心态、阳光心态、年轻心态,是赵雪红律师拥有的“神器”。

 


    “二十年的律师职业生涯,每天面对的当事人形形,除了秉持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案件无大小必当全力以赴的办案精神外,还得要思维缜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更需要自己在心中保留一份阳光般的心态,让当事人感到温暖与明亮永远与他同在。”赵雪红律师如是说。

 

    赵雪红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 1998年成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20年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现担任12家企业及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律师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自2003年以来连续5年被评为麦积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天水市优秀律师;20105月当选为甘肃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201412月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青年律师。除此之外她还是麦积区人民政府聘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天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2017年受邀分别参加第八届、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在第九届论坛会上论文获奖。20181月在全国第十届律师论坛上论文获奖。

 



    赵雪红律师擅长民商事、经济、刑事行政及非诉讼等业务的代理和辩护。通过非诉讼方式成功办理黑王村、胡王村、三十甸子等多名村民与天水桥南家居建材城之间的土地流转纠纷、曾为“天水高考舞弊”案件涉案警察辩护,多项辩护意见被采纳,平均以每年度1个无罪案件的速度成功办理20余个无罪案件,办理了多起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类案件,取得了一件被不起诉、一件免于刑事处罚、两件缓刑、一件正在等待结果的好成绩,成功办理了天水第一列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成功协调处理了顾问单位的多起劳动人事争议及债权债权纠纷。在当事人和业界中均赢得很好的口碑。她有着中国女性特有的玉质冰心,濯清涟而不妖,出淤泥而不染,许多她的”粉丝”被她谦逊好学、办事果敢、思维缜密、永不言败的阳光状态所折服。

 


    2009年,赵律师接受杨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二人死亡)犯罪被告人杨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她通过会见在押被告人,阅读案卷材料,深入到案发当地走访,在天水市中级法院一审时,提出了“该案系亲属之间偶发的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防卫过当致使被害人死亡且被害人死亡存在多因一果、被告人有自首倾向且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建议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未采纳赵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死刑。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赵律师依然坚持一审时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仍然没有采纳,维持了一审判决。该案由甘肃省高级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赵律师以辩护意见相同的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不核准死刑建议书”,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正是赵律师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操守,累战累败,累败累战,不抛弃,不放弃,才有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住了一个不至于被剥夺的生命。该起案件辩护的成功,使得本具女性阴柔之美的她增添了几许男人阳刚之气的特质,在天水五县两区乃至陇南周边县区成为律师界口口相传的知名人士。

 

 

 

    201110月,犯罪嫌疑人王芳霞随同丈夫尚某某去某县看望自家的亲戚杜某某。在宾馆里尚某某与杜某某见面时,突然警察赶到,将正在进行交易的尚某某与杜某某当场抓获,毫不知情的王芳霞也以同样的罪名(贩卖运输罪)被逮捕。赵雪红律师担任王芳霞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时,就向检察机关提出“王芳霞不明知其丈夫尚某某带有、请求将王芳霞无罪释放”的法律意见书,但是未被检察机关采纳,依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赵雪红以同样的辩护观点据理力争,检察机关不得不撤回起诉,后来做出不起诉的裁定,尚某某和杜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赵雪红律师办事正如她的做人,恬静而凝练,一丝不苟。她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众,不论是提前预约的,还是突然来访的,她总是能够牺牲自己的一切业余爱好殷勤接待。接受过赵律师服务的当事人,都对她的热情、敏锐、机智、果断赞不绝口。她对待每一起案子,总能够认真准备,用心专研。在法庭上,她应变能力特别强,这与她平时积累沉淀的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息息相关。雁过留声,赵雪红律师每办理一件案子,处理一件纠纷,总会给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留下深象。经过十多年的执业历练,由她办理的民商事案件大约300余件,为企业以及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使得数十妇女摆脱家庭的折磨,也使得数十夫妻得以破镜重圆。正是她辛勤的付出与获得的良好结果,使得她的成功事迹在天水及陇南周边口口相传。

 

    2010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慕名找到赵雪红寻求帮助。原来,老太太今年60岁,是清水县一个贫困山区的农村妇女。他的丈夫很早就因病去世了。在她50岁那年,经人介绍,她去了麦积区一家当生活保姆。她伺候的老人高某,年长她20岁,也是早年丧妻,已退休在家,疾病缠身。老太太殷勤和无微不至的照料,使得高老头的晚年生活并不苦涩。五年后,高老头不顾子女的反对,坚决要求与她结婚。说实话,高老头的生活里已经不能没有她,也离不开她,经过一番思考后,太太和高老头进行了结婚登记。在他们相濡以沫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针灸,学会了按摩,像女儿伺候父亲一样照顾着高老头。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半身不遂的高老头奇迹般痊愈。就在他们结婚后的第五年也就是2010年的一天,高老头的大儿子和大媳妇突然把高老头接回他们家居住,紧接着高老头提出要与老太太离婚,并且一纸诉状起诉到法庭,老太太是悲愤绝望,她深深知道,是高老头的大儿子为了以后高老头的财产不被她继承,控制了高老头,与她离婚并不是高老头的真实意思,为此她慕名找到赵雪红为她做主。赵雪红接受委托后,进行了走访了解,老太太所说符合事实。老太太不同意离婚,赵雪红完全可以以高老头的大儿子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提起刑事自诉,但是,高老头毕竟已是80岁高龄,不能保证高老头在法庭上自认离婚就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自诉存在风险。

 

    其次,高老头年长老太太20岁,如果不出意外,高老头先于老太太去世,老太太必然无法与高老头的子女们相处,不离婚是不现实的。于是,赵雪红向法庭提交了长达六页的答辩状,字里行间充满了血情。表明了老太太这些年来与高老头之间相濡以沫的暮年感情,提出在给老太太给付生活困难帮助费的条件下同意离婚的意见。该答辩状深深感动了办案法官。法庭经过审理,最终法院判决给付老太太5万元的经济帮助。紧接着,赵雪红亲自到老太太的老家,给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做工作,动员他们接老太太回家,彻底消除了老太太唯恐孩子们嫌弃她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老太太对赵雪红如女儿一般的服务感激涕零,赞不绝口。

 

    2017年牛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辩护后,通过和当事人(取保候审)有针对性地对有关案情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记录了解,根据谈话情况将有价值的证据线索进行了梳理,之后在详细掌握有关证据的情况下,撰写了撤销案件建议书,当事人出于温和提建议,怕律师出面不利于意见接受的考虑,多次请求以他本人名义出面撤销案件建议书,赵雪红律师经再三考虑后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见。但检察院依然坚持起诉了该案到法院,在法院辩护阶段,赵雪红律师在撤销案件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辩护意见,提出了详尽的、多达200余页的无罪证据清单,并将无罪证据装帧成册,提出了七千余字,15页的无罪辩护词,同案五人,唯独赵雪红律师的当事人在律师的坚持下全面深入地表达了无罪的辩护意见,庭审中一贯坚持有罪、或者对案件认识模糊不清的其他四名被告(未聘请辩护人)都听懂了赵雪红律师的辩护意见,纷纷“响应”,最终该案件辩护成功。2017726日检察院以牛某某等三名被告犯罪情节轻微,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裁定书准许撤回),检察院最终对牛某某等三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法院对其余被告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20168月孙某涉嫌贩卖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辩护后,赵雪红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对案情进行梳理研究后,撰写了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提出了孙某主观上不明知自己驾车所载王某是去实施贩毒行为,并对控方证据中关于不明知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列表对比梳理,并且当面和主办检察官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相对直观的、易读的法律文书以及及时的面对面交流,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近3年来,赵雪红律师办理了大量的、高管职务犯罪案件和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刑事命案,在精专、务实的辩护工作下,两名正处级干部被判处缓刑,一名副处级干部被免于刑事处罚,一名正科级干部(副处级后备干部)被不起诉。在重大的刑事命案中,赵律师不辞劳苦,不畏艰险,采取上门探望,借助基层力量、有名望的中间人、司法所、派出所、办案人等重要力量,积极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办理正常业务的同时,赵雪红律师每年还抽出时间超出援助任务办理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解决他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2016年赵雪红律师的办公室迎来了一位74岁的老人,老人刚一进办公室就向赵雪红律师哭诉她的子女们不尽赡养义务,导致她流离失所。原来,这位老人的儿子意外去世,与前夫离婚后,30年前老人与郭姓老人领证结婚(诉讼期间去世),二人均系二次婚姻,婚后郭老人二儿子尚未成年,其他三个子女虽已经成年,但老人为继子女帮带过孙子,2016年郭老人病危住院,老人与四个继子女发生冲突后,寄居好心人处,后投靠寺庙居住,生活无着,赵雪红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时老人已经自行找人写诉状以赡养纠纷诉至麦积区法院,老人需要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居问题”。

 

    该案件接受援助后,赵雪红律师及其助理、安敏律师、朱家钥律师依法走访同住邻居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老人之前财产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与继子女及孙子往来的情况等进行了详细地调查了解,开庭后通过多次调解未果,一审法院判决继子女应该承担老人的赡养费,继子女不服上诉中院,赵雪红律师依然要求案件由自己办理,引导老人再次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由于上诉程序时间问题导致等待期间稍长,援助老人情绪渐渐失控,而且,老人丈夫也因病去世,老人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僵化,矛盾升级。二审诉讼期间,通过和法官的多次说服引导工作,双方产生了一次性处理协议,基本上解决了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问题,但对方在配合领取15万余元款项上不积极。后老人要求再次起诉,并且情绪激动,天天哭诉,后赵雪红律师受托再次起诉,最终依法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书。全面解决了老人的诉求,继子女答应接老人回家居住,并且给老人15万余元的养老款项。

 

    赵雪红告诉记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当事人的和解。”


    “捍卫人间正义,维护社会和谐”是赵雪红律师的不变追求,为了坚定对自己的法律信仰,为了最大化的秉持自己的人生观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观,她对自己的职业无怨无悔。

 

    在她身上,有着对庄严法律的敬畏,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社会阴暗面的抗争,对律师职业的执著,对美好明天的坚定信念,有着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及崇尚公平正义的高远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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