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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律师在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中 荣获三个等次的奖项

关键词:

天水市律师协会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2017/9/15

天水市律师在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论文评选中荣获三个等次的奖项


“法治精神,律师使命”为主题的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于8月底在贵州贵阳召开,我市荣获3个等次的奖项

此次论坛分为主论坛和六个分论坛,主论坛从全面依法治国、司法改革等方面通过邀请嘉宾演讲的方式进行;分论坛设置了民商事法律业务、刑事法律业务、行政法律业务、青年律师发展、生态文明法律服务等6个主题,分别从主旨演讲、论文演讲、对话沙龙、嘉宾点评等环节进行。

    我市纪元律师事务所裴晓霞和缑旺旺撰写的《人工智能时代律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荣获一等奖;天秦律师事务所王朝晖、白海戎撰写的《西部中小型律所专业化建设的五个维度》荣获二等奖;鑫盾律师事务所赵雪红撰写的《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刑法的新应对》荣获三等奖。 

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是一个具有区域性、开放性、专业性的律师业务、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协会工作的交流平台,在加强西部律师法律服务、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这次在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满载而归,可喜可贺!希望大家向获奖律师学习,学习他们刻苦专研,善于总结,敢于展示自己才华的优良作风,使全市律师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下面附件中,是荣获奖项的3篇论文,望大家认真学习。

附件:

1.《人工智能时代律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2.《西部中小型律所专业化建设的五个维度》;

3.《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刑法的新应对》。


天水市律师论文集

http://www.114chn.com/n/620500-1036/job


附件1:人工智能时代律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   裴晓霞 缑旺旺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法律模式的发展,法律服务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型法律服务技术。比如,相似案例分析、法律检索与适用、证据搜集与质证、对方律师分析、主审法官分析等,这些都属于智能时代的大数据分析,甚至可以替代律师的部分角色。这些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律所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我们要随时代的发展及时更新这方面的知识,更好的为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服务。同时,律所和律师都应当树立信心,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新产品,提高利用新技术的职业能力,并坚持走专业化、团队化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人的优势,弥补人工智能的不足,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应对人工智能给我们当下律所发展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人工智能;律所;挑战;应对  

一、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

人工智能系统主要是通过三个方面来工作的,即运算能力、算法和数据量。现阶段,利用人工智能系统解决法律问题时,运算能力和算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语音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主要是通过运算能力和算法来进行工作的。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大量的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数据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因此,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当法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寻找与自己的案情相似的法律文书,从类似的案例中了解法官作出裁判时所依据的法律,从而总结出一些关键信息,利用获取的信息来分析和处理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在寻找相似的案例时,就需要用到法律检索系统,通过检索,就可以快速高效地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这个检索过程就是通过使用人工智能中的自然语言处理的方式来完成的。除了法律检索这种最普遍的应用方式之外,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还涉及到诸多方面,例如相似案例分析、案件结果预测、合同审查等。

以我国的“法狗狗”计算机系统为例,在分析刑事案件时,输入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中的一些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不但可以预测出案件的结果,而且还会提供许多相似的刑事案例,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更好的帮助律师分析和处理案件。

在合同审查方面,比较成功的就是于2014年12月成立的Law Geex,是一家AI驱动的合同审查平台。由于合同的审查存在基本的原则和标准,法律工作者就可以通过程序预设的方式把这些原则、标准提前设定,包括合同的主体、标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等。然后通过这种预设的程序对需要审查的合同进行比较分析,平台就可以提供一份详细的合同审核报告。目前Law Geex可以审查的合同范围已经涉及到各个方面。

2016年10月15日,在阿里巴巴云栖大会上,无讼发布了“法小淘”,法小淘可以为律师和企业提供所需的法律产品。12月底,法小淘的接口开放给了部分企业。此外,律师还可以用无讼的智能系统进行操作,无讼可以对整个诉讼过程进行管理。

目前,由IBM研发的世界首位人工智能律师Ross已经就职于纽约的Baker & Hostetler律师事务所,帮助处理公司破产等事务。Ross不但可以与同事进行交流,而且还可以探讨法律问题。律师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向Ross提出问题,Ross则像自然人一样作出回答。Ross还可以通读法律、收集证据、做出推论,然后通过分析判断,给出一个基于证据的高度相关性答案。此外,Ross学习能力也非常强,它不但可以及时学习最新颁布的判例和法律,而且还可以学习世界各地不同的法律体系。

IBM的首个机器人律师Ross、以色列的人工智能驱动合同审查平台Law Geex以及中国的无讼法狗狗等都已经在法律领域进行应用和探索。法律咨询、法律检索、合同的起草与审查、案例分析和结果预测等,都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系统来实现。

二、人工智能时代律所面临的挑战

(一)律所缺乏对人工智能的了解和学习,在未来的竞争中极有可能失去核心竞争力

Riverview law 的首席执行官Karl chapman 曾论断:“未来,所有的律所都需要将人工智能视作标准的科技投资。”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的许多律所都缺乏对人工智能的了解和学习,依然只是按照传统的模式进行运作,大量的工作都需要律师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完成,增加了时间、精力等方面的支出,同时也增加了工作成本。在我国,许多的人工智能工具都已经在国内市场上开始应用。以我国的天同律师事务所为例,其推出的可视化数据分析、诉讼风险评估、诉讼流程化,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率先学习并使用这些人工智能工具的律所将会改变其业务的操作模式,提高其办案的效率与质量。

在人工智能时代,律所对人工智能缺乏了解和应用,其效率就会大大降低,在未来的竞争中极有可能失去核心竞争力。

(二)对律所的从业人员形成挑战

职业的分极化并不是很新的理论,规模大的法律机构在增加,是由于大量的法律业务需要更多分工的律师事务所来做,更加具有专业优势、富有成效的律师不断增加[]。随着人工智能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更新,出现了一大批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又熟悉人工智能产品的律师。在律所和律师向专业化方向迈进的过程中,善于学习新技能,同时又具有经验的律师将会在各方面都超越其他律师,这将进一步加剧律师职业的两极分化,使没有这些优势的律师边缘化。

在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上,要想进入更好的律所或者获取一份更好的工作,如果缺乏这方面的技能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人工智能时代,律所从业人员不但需要良好的专业素养,而且需要更高的职业技能,这就使得律所从业人员的竞争也不断加剧。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律所从业人员也面临着因不懂新技术而被淘汰的挑战。

(三)降低了法律服务的价格

随着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各类法律服务系统也相应的在市场上出现,有的则可以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检索等服务。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人工智能系统来提供法律服务通常都是比较便宜的,有的甚至是免费的。例如法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大多数是免费的,有些收费的价格也是非常低的。然而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的许多律所依然只是按照传统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大部分都是通过当事人来律所咨询的方式来实现的,如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在线获得法律服务,不用找律所就可以直接解决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其时间和成本,而且以前需要收费的一部分业务现在价格更低甚至免费了,律所也不得不降低其法律服务产品的价格。

由于人工智能产品的出现,也出现了一大批专门的法律服务公司,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为客户服务。例如利用人工智能产品提供法律咨询、案件预测、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服务产品的价格。

三、人工智能时代律所的应对措施

(一)充分了解、学习人工智能产品,让人工智能更好的辅助律师工作

伦敦法律顾问公司在《文明2030律师事务所的近景》这一报告中提出,在15年内,人工智能将会主导法律实践,或许会给律所带来“结构性坍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工具在法律领域开始应用,行业内外都出现了各种担忧,甚至有人提出人工智能在未来将会取代律师。其实这种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人工智能虽然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展,但它终究是在科技人员和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下研发的,其目的就是要让它成为辅助律师工作的最好工具。懂得利用的律师,可以借助这些产品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为自己和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首先,律所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充分发挥其搜集、掌握信息的职业能力,充分了解与法律行业相关的新技术,通过了解、学习的方式掌握它的使用技巧,然后再充分利用它,让它更好地辅助律师工作。其次,律所也应当加大对人工智能这方面的投资,可以通过购买有关法律行业的人工智能产品,出资对律师进行这方面的培训的方式,让年轻律师尽快的了解和掌握这种工作方式。最后,律师协会也应当多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定期举办有关人工智能方面的专题讲座,让律师对人工智能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和掌握。

  • 坚持走专业化、团队化的发展道路

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虽然已涉及到诉讼程序和非诉程序的诸多方面,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虽广,却无法做到精细化和专业化。目前大多数传统的律所和律师提供的仍然是万金油式的法律服务,这些简单的、基本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工具来解决。如果未来人工智能工具被广泛应用,传统律所就会面临一系列挑战。因此,律所和律师都应当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做到“术业有专攻”,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方向进行更加深刻的思考,作出更加专业的分析。

此外,团队化也是非常必要的。人工智能虽然涉及到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但它依然按照预设的程序工作,无法向人一样组成团队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分工与协作以及法律谈判等事项。通过团队化的方式进行工作,就可以弥补人工智能在这些方面的缺陷。

律所及律师只有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走上专业化、团队化的发展道路,才能为客户提供人工智能所不能提供的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市场及客户的信任。

    (三)树立信心,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应对挑战

2015年法律事务所的转变》是一份关于“5年后10年内人工智能能否取代律师”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对美国的320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进行了调查,有47%的管理层法律顾问以及37%的新律师都认为律师将会被取代,13.5%的律师也认为自己将会被人工智能取代。由这份调查报告可以看出,法律人对人工智能还缺乏了解,只是在考虑它存在的哪些消极方面和不良后果,并没有去考虑它存在的合理性及优点,甚至担心人工智能将会代替律师的工作。

在人工智能时代,律所更应当关心的是当全球范围内都在大规模的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律所怎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利用这个工具。尽管人工智能工具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是它依然不具备人类独有的思想情感,无法应对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出现的思想及情感的变化。人是有感情的,但机器是冰冷的,它无法察觉人类内心、情感上的变化,也不具备律师所拥有的办案经验。因此我们应当树立信心,以更加理性、积极的心态应对挑战。我们应当坚信,当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大范围普及时,我们一定可以更好的控制它、利用它,让它成为辅助律师工作的最好方式。

四、结论

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已经广泛应用,法律咨询、法律检索、文件审阅、合同的起草与审查、案例分析和结果预测等,都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系统来实现。这些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律所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但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善于学习和利用人工智能产品,并坚持走专业化、团队化的道路,才能更好的应对人工智能给我们当下律所发展带来的挑战,为自己和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英]理查德:萨斯坎德.译者:何广越.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2]董青梅.信息技术对法律职业的影响[J].法律研究. 2010(19)

[3]徐绪柏.互联网时代下律师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律师.2015-9  



附件2.西部中小型律所专业化建设的五个维度

王朝晖 白海戎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电话:13893895828

 

    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着力建设新的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经济发展不断迎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促进法律服务供给向多元化、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转型。以往低端、粗糙的法律服务供给已不能满足不断更新的市场需求。专业化建设,是西部中小型律所在竞争中谋求发展,打造品牌的必由之路。专业型律所的打造,不是盲目的抛弃一些业务,而是要在分析自身和市场的基础上,找准方向、组建专业团队、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加强知识储备、以可视化方式展现工作内容,五位一体,打造专业化、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中小型律所    法律服务   专业化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通常指人员规模在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目前,全国律师执业人数约30万人,律所达到2.5万家,平均是12人左右一个所,由此说明中小所居多。尤其在西部地区,基本以中小型事务所为主,罕见专业化的大所。这些中小型律所与中东部地区的专业化大所相比,在经济效益、管理体制、执业理念、专业发展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其业务范围主要都集中在传统的诉讼领域。所内的律师,也基本都采用万金油型的执业方式。但近年来,西部地区律师对专业化发展方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专业化发展在东部地区被证实是切实可行的模式之后,西部律所纷纷开始了向专业化、精品化转型的探索。

律师或律所要开展专业化服务,不是只承做某种单一业务,并在该业务范围内单兵作战就可以了,而是要建立一套从分工协作到服务方式升级的联动机制。本文基于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和精品化建设过程中总结的有益经验,从专业方向定位、专业团队建设、制定合理分配机制、加强知识储备、工作内容可视化呈现,五个维度出发,举例说明中小所在专业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要节点。

一、认识自身、分析市场、准确定位专业化方向

俗话说,“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首先应当认清律所过去、现在的状况,准确预判自己未来三、五年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同时,分析自己所在区域的服务市场特点、经济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准确分析律所所在地区的业务类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以上两方面的基础上,确定律所和律师团队将以哪个方面或哪几个方面为主打的品牌业务。立足于哪个方面,就在这个方面做足功课!

二、明确分工、组建专业团队

机会总是给有作为、有准备的人留下的。虽说中小所要发展专业化并形成团队,主要是服务市场促进而来,但更依靠律所和律师们努力准备、努力发展形成的。专业化发展并形成团队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业务量作支撑。一定饱和度的业务量会促使着律师和律所因业务需要而逐步分工,并进而形成团队。

总结天秦所的发展经验,笔者认为中小所专业分工和团队建设可归纳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初步分类

将某一两类型的业务分配或让度给某位或某几位具有专业擅长的律师去做,有意培养,使他积累经验、增长自信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分出专业方向的律师逐步得到客户认可、得到市场的认知。

第二步:专向发展,将所选的专业做精做细、做出成效。

第三步:做好经验的梳理、整理工作,并进行有效宣传。

对于专业化转型后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一定要能沉下心来梳理、归纳、总结,从而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形成良性循环。恰当的宣传工作,也是打造律师名片的必要步骤。天秦所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传播量大、影响力广的优势,开展宣传与普法学习。天秦所将微信内容细分为天秦播法、天秦夜读、天秦头条三大块,并且由本所专业播音人员朗诵,以听的方式阅读微信,更容易被听读者接受。

三、构建合理的分配机制

专业化和团队协作是一对孪生姐妹,这两方面的健康发展要求有良好的分配机制和所内制度做保障。无论是选择提成制或公司记点制,都应依据事务所自身的特点,量体裁衣,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天秦所依靠强有力的制度,管理专业化团队的内部分工和收入分配,用制度保障专业分工后的质量:

1分配机制要照顾各方利益。比如,个别律师为了其年终业务总量的统计和分红,舍不得交出自己的案件,甚至是自己不擅长的案件。为此,天秦所的做法是:将业务收入的20%,甚至30%留给案件资源人,而在业务量统计时分别计入案件资源人和承办人的名下,保障双方的利益均不受损。

2律师助理按劳分配。对律师助理的工作分类、定量,定出报酬表,以制度文件公开实施。在月底时,由律师助理填写《工作联系单》,将工作量、计酬标准、总量都统计填表,由团队负责律师签字确认;财务部门见单统一发放报酬,实现工资底薪加计件鼓励的分配方式。

3准确把握分配原则。制定分配机制时切忌只以过高的提成和过分的金钱回报做筹码,切忌将金钱作为团队凝聚力的附着点。如果提成或分配比率制定过高,就难以再降下去,当团队遇到困难或入不敷出时,很可能造成人心涣散。

④以共同点为纽带,保障专业分工。专业团队的纽带应该是律所的文化和共同的理念,找出共同点作为纽带是专业团队建设的基石。笔者感触最深就是律所的公益活动是律师们共同的切合点,公益活动应当成为律所文化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找准了共同点才能保障专业分工,才能使律师们在分配机制上认识达到一致。

四、加强学习、创新,为专业化发展做足知识储备

社会分工和社会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日新月异。社会矛盾的种类也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律师欲提升处理矛盾的能力,就必须学习新的知识,增添新的技能。法律人的知识储备,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律师尤其应该在所选的专门领域内,创新、钻研,努力成为专家型、专业型人才。

天秦所长期以来注重律所学习氛围的营建。所内制定学习制度,要求两周举办一次的周末学习会,并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改变由原先的一位律师宣读,其他人听或讨论的单一形式,为每人轮流制作ppt课件并上台讲解展示,大家听后轮流点评、打分。这样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帮助律师梳理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了表达能力;另一方面可作到知识共享,结合PPT课件,可随时借鉴、粘贴复制、使用,克服了原来难于上台,更难于制作课件的困难局面。经过长期的培育,在所内部已经形成了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为团队专业化发展做足了知识储备。

五、法律服务工作以可视化方式呈现

律师的工作总会受到客户的质疑,尤其是行政机关的领导对工作量和律师费用时有不解,并常有质疑。

这时,我们若用省律协的收费指导意见去说服客户往往是很困难的,有效的作法应当是将精细、专业的服务工作以可视化的方式呈递给客户,让他们直观地感受到律师的工作成果。这包括以下方式。

1、法律服务工作书面化

以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的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比如,顾问单位来询问某案件能否诉讼,平常的做法是给前来咨询的工作人员口头分析。但是若让他带回去一份详实的案件分析——《律师法律意见书》,则便于咨询者工作汇报,更有利于顾问单位会议讨论决策。再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例,某县政府法制办电话咨询:“某小孩在河边溺水死亡,县领导询问该赔多少钱?需要掌握个数字”。一般的做法是计算一个大概数,再电话告知回复,一项工作即完成了。但天秦所一直奉行:“没有说不清的法律,更没有听不懂的领导,只有不会说的律师。”口头咨询一定书面答复!因为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往往不是一个人决定,而是集体讨论、会议研究。一份全面、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对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划分、计算标准、计算方法、法律依据和结果都明确呈现,使行政机关领导似是而非的、笼统的、粗线条的认知更加的清晰,即使遇到有人质询其他问题,也能依据法律意见书而说清、说明。久而久之,形成了客户对律师工作的依赖,对律师工作专业内容的认可。

2、法律文书规范化

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书应具有规范化的格式,由办公室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格式样本;各业务团队的负责人对具体的文书内容负责把关,让客户感到工作内容整齐有序,如此,更能体现出律师的专业素养。以法律意见书为例,切忌仅写一个清单或半页的律师意见书,而应包含以下几个完整的部分:①事实依据;②法律法规依据(不可只引用某一法规,而应包括相关联的法规、规章);③律师的分析;④律师的建议(建议中必须有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根据情况有时可提供多种方案供选择);⑤风险提示。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服务的产品,制作精美的意见书更容易被接受和认可。意见书的封面应当有律所名称、logo、意见书的题目、承办律师等特有的内容和格式;在内容上每页都插入页眉、页脚、律所的地址、电话;四页以上的意见书必须要制作目录。此外,天秦所出具的意见书都有底页,底页上印有本所二维码和所训:“勤勉尽责、专业高效”。处处体现着专业和特色。

3、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并印制成册

所有以书面方式呈现的服务工作,应定期总结汇编整理。天秦所的做法是年终将所有工作以书面形式汇编成《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并免费赠送给顾问单位。工作汇编里有每一年度的具体工作内容,对年度工作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书面专章指出、分析,也有对顾问单位建设性的书面建议。

4、法律法规、工作规程汇编梳理

对于专业业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由专业方向的律师主持,解读汇编,印制成册,以便学习和宣传。同时,还应制定程式化的工作规程,减少律师执业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天秦所已先后编辑印制了《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配解读》、《劳动争议程序解析》、《交通事故赔偿概要》、《规划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指引》、《公民入刑的几点见解》等多个文本,并免费分送各相关单位,包括顾问单位。此外,各专业团队还建立法规资料盒、案件案例储备盒,逐步积累、利于查找。

结语

专业化的律所,不仅是指律所有确定的服务领域更主要在于律师团队能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这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一是服务领域专门化,其二是服务技能专业化。要做到这两个方面,事务所首先应根据所内律师的专长,结合当地市场的特点确定律所的专业方向;其次,要组建高素质专业的团队,并通过不断学习,强化团队的专业服务技能,包括从专业知识到实操能力全方位的提升,以期成为该领域内的专家或至少是专业型人才;同时,为了保证团队的高效运作,还必须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团队成员利益。最后,要能够以直观的形式,展示专业团队的工作成果,赢取客户的肯定与信任。

 

参考文献:

[1]周明兵. 如何做好律师事务所团队化建设[J]. 中国律师,2016,(05):57-59.

[2]玉凤. 西部地区律师专业化发展的思考[J].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1):40-42.

[3]王清友. 建设具有差异化优势的精品律所[J]. 中国律师,2013,(01):70-71.

[4]秦兵. 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改革促进化解社会矛盾——谈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团队化管理[A]. “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2010:7.


 


         附件3.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刑法的新应对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赵雪红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职务犯罪的相关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在各个行业中,职务犯罪都表现出较广的危害性,职务犯罪也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违背了廉洁性的基本要求,因而有必要加以惩处和打击,只有通过严格的惩处才能够杜绝职务犯罪的频繁发生。但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司法机关在惩处职务犯罪的过程中通常倾向于选择较轻的刑罚,这种轻刑化的犯罪处理趋势有待深入的反思。这是由于,轻刑化的职务犯罪处理方式很容易纵容各种职务犯罪,因而构成了畸形化的犯罪增长趋势。面对轻刑化的职务犯罪现状,有必要从刑法的角度入手来审视职务犯罪轻刑化,并结合司法实践,重构职务犯罪的刑法处罚规则[1]

关键词:职务犯罪;轻刑化;应对

轻刑化的现状

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市场经济正在迅速推广,各行业都融入了新时期的市场经济。然而与之相应,各个领域中的犯罪也表现出更频繁的趋势,不断滋生了贿赂和贪污的各种犯罪形态。统计数据显示:近些年来,各个年度司法机构查办的大额职务类犯罪都在逐年递增,某些职务犯罪甚至涉及几百万元或者更高的金额。职务犯罪的查办和惩处与反腐斗争的现状紧密相关,各个行业中的职务犯罪仍有待严厉查处和打击,严打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在根本上符合了司法改革的整体趋势[2]。从根源上来讲,职务犯罪涉及到管理机制、社会经济结构以及政治体制等不同层面的成因,因此犯罪的表现也具有显著的综合性特征。 

轻刑化产生的根源

在定罪标准上,立法对职务犯罪设置了很高的入罪标准,过高的定罪标准必然导致罪刑判定的差异。贪污罪和盗窃罪同样都属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然而刑法给出了3万元的贪污罪判刑起点,与此同时却设置了五百至两千元的盗窃罪判刑起点[3]。针对同样侵犯财产的两类罪行,由于犯罪主体上的差异,刑法就设置了差异性的定罪起点,由此也暴露了向官员倾斜的传统思维。立法的公正性要求,在设置定罪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某些罪行的实际危害,通过相互比较才能归纳得到结论。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人由于受到差异悬殊的刑法保护,很可能会拒不交代或者避重就轻,同时刑法还为其提供了逃避惩罚的保护伞和绿色通道。这种现象阻碍了查处职务犯罪,因而缺乏应有的公正性。

(一)不够完善的刑罚档次和处罚标准

不够完善的刑罚档次和处罚标准都促成了轻刑化的现状。遵照科学化的刑罚设置原则,针对各类的职务犯罪都有必要给予差异性的处罚等级。只有设置了差异性的处罚档次,刑法才会在本质上符合新时期的罪刑法定目标。然而,职务犯罪类的罪刑在刑法层面上并没有构成相对完善的定罪以及量刑体系,刑法中的漏洞也增加了轻刑化的可能性。目前在司法适用上,对职务犯罪通常很少涉及到判处罚金等刑罚措施。职务犯罪的当事人目的在于以权谋私,通过满足自身欲望的手段来获取利益,因而针对这种类型的罪行尤其有必要给予财产刑处罚,让行为人感受到被剥夺利益的精神痛苦。但是现行的刑法并没有对其设置适当的财产刑,犯罪分子因而无法感受到被剥夺自身财产的痛苦感,这样做将会纵容犯罪。

(二)不够严格的司法执行

职务犯罪的相关当事人通常滥用权力,对于公权力的滥用手段都是十分隐蔽的,犯罪人也会费尽心机来掩藏自身的行为。为此,职务犯罪本身的特性就决定了查处罪行时的较大难度。例如受贿罪和行贿罪构成了相对性的两种犯罪,触犯这两类罪名的犯罪人由于受到利益驱动,通常都会表现得十分谨慎,彼此之间也具有犯罪的“默契”,形成了类似于攻守同盟的密切关系。一旦实施了犯罪,行为人又会借助多样的手段来掩盖职务罪行,例如签章或者账目。这种状态在本质上不利于司法人员理顺案情的线索并且查办案件。由于缺乏必备的证据,很多案件在查办的中途就终结了。某些案件本来就设置了较高的标的额,然而在正式查处时却只能找到数额较小的犯罪证据,以至于只好宣判缓刑来终结案件。轻刑化放纵了犯罪人,不利于展开新时期的反腐斗争。

对于犯罪当事人如果要从宽处罚,则必须遵照特定的刑法规定予以判处。如果频繁运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刑罚,则很容易放纵那些具有恶劣犯罪意图的行为人。刑法在设置从宽刑罚的规定时,根本宗旨就在于全面考虑犯罪情节,在这种基础上给出公平且公正的刑法判断。司法实践通常针对主动退还赃款或者主动坦白罪行的职务犯罪人给予从宽处罚,这种刑事政策也符合宽严相济的根本原则,在某种程度上瓦解了犯罪人之间的紧密联系。但司法实践中各级司法机关对各种类型的职务犯罪已经表现出较高的从宽处罚适用比例,在具体量刑过程中并没有遵守最基本的流程来判定。执法不严和有法不依的司法现状在本质上损害了司法权威,也放纵了各种类型的职务犯罪人。

具体应对措施

职务犯罪应当属于亵渎公权力用来谋求私利的严重犯罪,这种罪行在本质上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职务犯罪威胁了权力运行的正常秩序,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其施加严厉的打击。详细而言,在反思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基础上,刑法需要作出如下的具体改变:

(一)修补立法漏洞

修补立法漏洞,有利于从根源上扭转不适当的轻刑化,并对职务犯罪施以必要的刑罚处罚。立法机关如果能做到从立法层面上加以改进,则可以为司法判决的相关实践提供根据。由此可见,新时期完善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规仍具有必要性,体现了显著的立法价值。这主要是因为,刑法如果针对特定类型的罪行设置了相对较轻的处罚,那么社会上潜在的某些犯罪人通过观察法律条文并且衡量利弊,就很可能在高额利益的下选择铤而走险来触犯法律。这种情况下,刑法等于变相为潜在的犯罪人提供了心理层面的保障。在修补立法缺陷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只有从根源入手来全面修改职务犯罪有关的刑罚规则,才能根除轻刑化的不良立法趋势[22]。为此,立法层面有必要做出如下调整:

首先,立法机关有必要构建严密的法网,通过健全立法的方式来打击职务犯罪,增大现有的惩处力度。要从根源上杜绝官民之间的不平等,进一步完善惩罚职务罪行的刑法条文。摒弃不应有的差异观念,就需要明确不同类型职务犯罪应当受到的刑法处理,致力于缩小罪刑起点的较大差别,这样做有助于塑造公正平等的罪刑法定氛围。从抽象立法的角度来讲,立法有必要设置差异性的数额幅度,在这种基础上就可以构建多层次的阶梯式法规体系。在具体操作时,也需要杜绝有损司法权威的各种职务行为,尤其针对贪污和受贿类的罪行需要从严掌握。

其次,刑法需要针对定罪标准予以适当的降低,重设职务犯罪中的构成要件。立法有必要改变较高的定罪标准,在完善定罪标准的同时也需要强化可操作性并且保障法规本身的科学性。只有降低了标准并且构建了严密的刑法网络,职务犯罪人才会无处可逃,承受应有的犯罪代价。在这一点上,我国也有必要借鉴域外关于职务犯罪的立法经验,消除犯罪人长期依赖的挡箭牌[4]。针对缓刑和自首等灵活的适用情节需要适当予以改变,在条件允许时应当增加与之相应的司法解释。

再者,立法针对职务犯罪还需要设置严格的财产刑和资格刑,这样做有利于提升职务犯罪需要承担的整体成本。在增加资格刑的同时,犯罪人能够体会到强烈的痛苦感,从而告诫那些潜在的职务犯罪分子,不要轻易尝试触犯刑法。此外,刑法还应当设置适当的没收财产刑以及罚金刑,判处没收职务犯罪人在犯罪中所得的财产,这样做更能显示刑法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二)完善司法环节

单纯依靠立法的完善,还不能够确保轻刑化的改进。这是因为,司法应当紧密配合立法,确保二者共同的完善。完善职务犯罪有关的司法环节,这种做法有利于实施良好的立法规定,从而体现出刑法真正的价值。从目前来看,各部门已经逐步意识到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在转变认识的基础上也对其施加了各种形式的处罚。但是从刑法层面上看,职务犯罪仍表现出较强的轻刑化趋势,以至于针对这类犯罪的惩处通常流于形式,刑法中的轻刑化定罪规则不利于防控职务犯罪。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司法机关及其内部人员亟待扭转不适当的认识,采取可行的措施来防控轻刑化的刑法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完善职务犯罪相关的刑法处罚提供必备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也转变了轻刑化的现状[5]

司法以及执法人员都需要扭转观念,从自身做起,切实纠正错误的刑法执行方式。在判定案件时,如果有必要适用从轻、减轻情节、自首或者缓刑这些轻刑化的方式,那么必须经过严格的判定才能真正确保落实。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放纵犯罪分子,而是要让犯罪人感受到刑法的权威性。

结论:

职务犯罪的层出不穷,表明了中国在职务犯罪领域已初步具备了风险社会的特征。刑法作为法治序共同体安全的有力屏障,应当对职务犯罪予以重点打击。只有通过严格的查处和惩罚才能杜绝类似的职务犯罪,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职务犯罪领域的风险。从现阶段来看,轻刑化职务犯罪构成了现今刑法的一种趋势,然而这种趋势并不利于惩处职务犯罪,因而有待修补刑法中的缺陷和漏洞并严格司法。截至目前,职务犯罪有关的刑法处理并没有达到完善,有待长期的改进。完善刑法中的职务犯罪惩罚措施,需要从全方位的角度入手来确保从严惩罚。只有密切结合立法、司法和法律执行等多个环节,才能杜绝并且防控轻刑化的职务犯罪趋势,进而促进社会风气的改进和刑法机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吴玉萍,刘修军. 我国职务犯罪刑事政策之思考[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05):101-105.

[2]单人俊,池商国. 职务犯罪轻刑化的理性反思与完善[J]. 法制博览,2015(01):10-12.

[3]王新,张志钢. 我国刑法的有罪免刑制度论要[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01):74-84+159.

[4]孙道萃. 反“零容忍”刑事政策之辩思[J].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4(03):91-95.

[5]刘启立. 职务犯罪轻刑化现象反思[J].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4(03):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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