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宣誓的通知
天水市律师协会
2018/12/5
天水市律师协会
关于律师宣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律师宣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宣誓时间:2018年12月2日上午。
宣誓地点:秦州区辖区内执业的律师,在天水市迎宾馆二楼会议室;麦积区辖区内执业的律师,在鑫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各县执业的律师,在各县司法局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律师参与集体宣誓活动,包括尚未参加过律师宣誓的在职律师或新取得执业证的律师进行首次宣誓,已经参加过律师宣誓的律师按照《律师宣誓规则(试行)》要求重温誓词。
具体负责人:秦州区负责人为市律协副会长、天秦所主任王朝晖,麦积区负责人为市律协副会长、鑫盾所主任辛建存,五县负责人为各县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县级有两个所的由国资所主任负责)。
宣誓要求:1、宣誓律师穿律师袍、佩带徽章进行宣誓;2、人数不少于本县、区律师的四分之一;3、邀请司法局的领导监誓;4、活动结束后要求当天上报宣誓情况简报或信息及照片;5、宣誓词、宣誓仪式、宣誓程序等其他事宜,请按照通知附件中的文件要求进行,悬挂国旗、奏唱国歌等。6、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负责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
附件:1、《律师宣誓规则(试行)通知》
2、《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活动的通知》
天水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