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德旭交规教学培训系统 > 新闻动态 > 检察院逮捕驾考案,这名嫌犯亏大了!
2016/10/15
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某涉嫌组织罪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绥阳县发生的第一起组织案。
警方 提 示: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里面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买卖、买卖考题、等以及帮助行为均已纳入刑法范畴,这意味着只要为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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