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现年26岁的华梦,初中文化,系奉节县某镇某村村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15日14时许,华梦途经奉节县城某综合市场某门市时,趁寿海仁(化名)卖货之机,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将其放置于门市货物上的一部苹果6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054元。
2016年1月17日,华梦在其家中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奉节县公安机关于2016年1月18日将被盗手机发还给寿海仁;2016年3月15日,寿海仁对华梦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华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应从轻处罚;华梦系初犯,所盗财产已退还,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其对所居住社区的重大不良影响相对较小,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宣判后,华梦对自己因一念之差作出的盗窃行为和为此付出的惨痛代价表示深深的悔恨。法官在此奉劝喜欢顺手牵羊的贪财者,千万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触犯法律的底线,重蹈华梦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