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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食物中毒赔偿纠纷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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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4

    所谓旅游者食物中毒,就是旅游者在就餐中,食用了有毒、变质食品,导致旅游者出现不适症状、甚至死亡的旅游安全事故,在夏季或者在沿海地区旅游,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旅行社、服务供应商与旅游者之间往往为食物中毒事件争执不已。

    一、旅游者食物中毒纠纷处理的难点所在

    1.旅游者在旅游途中,由于舟车劳顿、体力消耗过大导致其对外界致病细菌抵抗力的下降,同时,由于旅游者水土不服,或者对旅游目的地食物不适应,特别是内地旅游者赴东南沿海旅游,对当地的海鲜等食物不适应,产生肠胃不适症状后,出现了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除非有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权威结论,否则不能随便认定是食物中毒。

    2.中毒的食物来源难以确定。旅游者的食物来源有两个,一是旅行社安排的餐厅提供的食物,另一个是旅游者在旅游途中自己购买的食物。由于食物中毒的发生一般在饭后几个小时以后,甚至更长的时间。到底是旅游餐厅食物有毒或变质,还是旅游者在其他地方购买的有毒或变质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是一个难以清晰认定的难题。

    二、旅行社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措施

    1.针对不同的旅游群体控制旅游节奏。许多所谓的食物中毒,实质上就是旅游者的肠胃不适造成的,究其根源,是旅游线路安排过于紧张,导致旅游者抵抗力下降,出现上吐下泻症状。旅行社在安排线路时,特别是老年旅游团时,一定要降低旅游节奏,体现“旅速游缓”的特点,让旅游者保存较为充沛的体力。

    2.对特殊线路予以特别关注。特别在夏季,旅行社组织海岛旅游时,要特别重视对餐饮的安排,一定要剔除不适应旅游者食用的食物,如小贝壳类海鲜产品,旅游目的地的市民能够食用,而旅游者食用会导致肠胃不适;同时,导游(领队)要特别告知旅游者食用海鲜的注意事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选择合法正规、卫生环境较好的餐馆。旅游餐馆是否规范、卫生环境的好坏,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概率。旅行社应事先对旅游餐馆作实地考察,以普通旅游者的身份体验餐饮质量和服务环境,确保旅游餐饮的美味和食物卫生安全。

    4.在旅游菜单中应谢绝安排某些菜肴。旅行社安排旅游菜单时,应剔除某些食物,如土豆等食物最好不进入菜单,这些食物存放不当,或者烹饪不当,就容易产生,旅游者食用后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旅行社完全可以用其他菜肴替代它们。

    三、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措施

    1.导游(领队)要及时把旅游者送往医院。只要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导游(领队)要在第一时间协助把旅游者送往医院救治,防止旅游者病情恶化。

    2.导游(领队)要在第一时间取证。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导游(领队)要协助旅游者取得呕吐物、排泄物的样本,以便向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用于检测是否属于食物中毒。

    3.导游(领队)要及时报告。导游(领队)首先要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他们前来取样鉴定;同时还要向旅行社负责人报告,获得处理的意见和方案。如果旅游者在境外,还要向我国的使领馆报告。

    四、旅游者食物中毒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

    1.必须确定旅游者是肠胃不适还是食物中毒。医疗部门的治疗诊断不能作为食物中毒的依据,检测报告应当由卫生监督部门出具。

    2.必须确定旅游者食物中毒的食物来源。食物来源关系到旅行社和餐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明确食物来源至关重要。如果食物来源不能明确,旅行社承担责任就难以避免。

    3.如果旅游者的食物中毒食物来源于旅行社提供的餐馆,旅游者既可以侵权为由向餐馆索要赔偿,也可以按违约向组团旅行社索要赔偿,由旅游者作出选择。如果证明食物不是来源于旅行社提供的餐馆,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的损失要么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要么要求提供食物的商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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