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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蒋女士到东葛路某小区办事,误把车子停到他人的私家车位,被物业保安锁车并索要100元开锁费而引发纠纷。而在蒋女士发生纠纷的前一日,市民赵先生也在西湖东郡小区停车时占用私家车位而被物业锁车,索要开锁费20元。占私家车位停车固然有错,但两家物业公司如此收费是否合理合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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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两起占位停车事件
都被索要开锁费
1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蒋女士到东葛路一宿舍区办事,下午5时左右办完事后想要开车回家,却发现车轮被锁上了。她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来了保安。保安告诉她,她的车停在了小区业主买下的私家车位上,小区业主回来发现自己车位被占,授权保安将她的车锁上。蒋女士在和保安、业主协商时被告知,需要交100元的开锁费才能帮蒋女士把锁解开。蒋女士对此表示不理解,并要求物业公司开出收据,但物业这边却提供不出。双方僵持不下,当晚蒋女士只好先打车回家。
直到12日下午,蒋女士找来本报记者介入采访,在记者协调之下,物业公司跟业主沟通后,表示不收蒋女士的开锁费,同意蒋女士把车开走。
无独有偶,本报11日也报道了相似的一条新闻。1月10日晚10时左右,赵先生在西湖东郡附近办事,看到西湖东郡小区大门旁有空的停车位,便把车子停在了那里。第二天早上去取车,发现车子左前轮被大锁锁住了。车上留字条,称赵先生停错了车位,要开锁请到物业办公室交20元开锁费。赵先生对此不服,和物业公司理论没有结果,最后报警求助,才免于交费,把车子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