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心基金会成立的若干问题
1、是否合法?是否要向有关机构进行申请或登记?
答:合法。我们是以公司内部互助会的名义设立,属于公司内部机构,不属于民办团体,不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或登记。但我们需要报物业主管领导单位知悉。
2、基金账务如何处理?
答:公司内部单独设立账目,专门指定财务人员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帐务处理。实行定期公开账目制。
3、有关这部分基金的税有哪些,该如何处理呢?
答:内部基金,公司拨款(不能使用税前扣除项目的资金,必须使用税后利润的资金)、工会拨款、内部职工自愿捐助不需要纳税。
4、基金来源有哪些?
答:基金主要来源有:公司拨款、员工捐款、罚款、其他来源。
5、是否可以接受社会集资等外来捐助?
答:不可以。因为不是民办团体,不得对外募资。
6、员工捐款是否有限制?
答:员工捐款无强制限制,实行自愿捐款制。
7、基金是否有管理章程及制度?
答:有。基金一切运作完全遵循既定管理章程和制度。
8、基金的用途有哪些?
答:公司内部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公司中下层的员工,为他们提供子女助学、重大疾病和意外灾难的救助。
9、为什么要成立公司内部爱心基金?
答:田申物业成立于2009年,具有国家二级物业管理资质。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划和发展,目前公司管理面积已达150多万方,员工400余人。在这样一个员工人数众多的企业里, 90%以上是工作在保洁、保安、工程维修等基层岗位的员工,他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收入较低,在生活上时常会遇到疾病、意外灾难困扰,甚至为子女的学费发愁。田申物业秉承“让员工舒心让客户满意”的公司使命,以不断提高员工生活目标为己任,通过建立内部爱心基金,实现公司对员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