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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交通设施】从高速路上停车做饭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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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2

 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高考作文题又一次引发网络狂欢,名师点评、作家和媒体人“潜水”写作、段子手吐槽,其热度不亚于每年的“春晚”。古人说“文以载道”,也就是说写文章要说明道理、表达思想。现实角度讲,有价值的文章即便做不到“定国安邦”,起码也应该服务于社会。

  很多交通专家、高校教授都是媒体的常客。由于身份特殊,他们的文章见诸报端,往往会产生特殊的影响力。这些也曾经历过各种考试的重量级人物,如果集中起来搞一场作文大赛,会是什么效果?如果把他们与高中生放在一起同台竞技,是否能够经受住检验?

  本报特别组织了一场以交通专家、高校教授为参赛主体的时评作文大赛。参赛选手全部为自愿报名,共10人,包括8名专家、教授和2名学生。基本无限制时评PK以“某货车司机路上停车给儿子做蛋炒饭”新闻事件为引,引发对交通相关问题的思考。全部文章先以不注明作者方式公开见报,经评审后,再公开所有文章作者及前三名排名情况。按照比赛规则,有9篇参赛作品有效。今日起,《交通论坛》版分两期刊登参赛作品,欢迎广大读者品评、推优。

  ——编者

  □新闻事件

  日前,一辆大货车跨杭新(安江)景(德镇)高速公路行车道和硬路肩停车,驾驶室里放着电磁炉;货车司机王某一只手抱着四五岁的儿子,一只手在炒蛋炒饭。这一幕正好被当地交警看到。由于已构成占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王某被记6分、罚款200元。

  经了解,王某不久前贷款买下大货车跑长途运输,因为孩子没人管,只能带在身边。带着电磁炉,是因为自己做饭省钱,做饭时从大货车电瓶上接线出来。这趟是从江苏到浙江衢州,儿子一直哭闹着喊饿,但服务区已过,王某便停车给儿子做饭吃。被交警查到时,王某的妻子正在高速公路护栏外的水沟里洗黄瓜,准备等丈夫把饭炒好再炒份黄瓜。

  勿以侥幸博弈公共利益

  与周末开着房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烧烤、野炊相比,在高速公路硬路肩上做蛋炒饭的这对夫妻显得有些寒酸,也透着无奈,但也让人觉得可恨。

  显然,孩子饿了必须要吃饭,就是这对夫妻当时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停车是否会导致后车发生事故不是他们的关注点,他们甚至没在车后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无论他们是否考虑过可能的后果,事实是他们在高速公路的硬路肩上停车做饭了,与其后将经行其停车位置的车辆构成了“零和博弈”,也就是说,他们喂饱孩子是以后来车辆潜在的危险为条件。所幸的是,高速公路交警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事故隐患。

  交通出行者采取何种策略指导自己的行为,其决策过程由心理过程决定,与个性心理倾向性有关。按照心理学对个性心理倾向性的解释,每个个体对客观世界的事物、事件都各有自己的倾向,有不同的需要、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有不同的动机。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给孩子做饭只是一个表象,实质上反映出的是这对夫妻的个体心理倾向。他们代表了一类个性心理倾向的交通出行者,由惰性和侥幸心理支配,在交通行为中以自身的需要出发,罔顾公共利益。

  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这一类交通参与者有不少“同盟军”,如翻越护栏的、闯红灯的、无证驾驶的、酒后驾车的、用普通车辆运输危险品的,等等。这类人的心理动机相同,都是将个体利益(经济利益、抢时间等)的诉求最大化,在惰性和侥幸支配下进入滚滚车流。虽然后果不尽相同,但性质一致,其行为都导致交通安全隐患的出现,都以可能的人员死伤和经济损失为代价。

  这一类驾驶员在拿到驾照前都经过了法律法规培训,但为什么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不能遵守他们已经考试通过的法律规定呢?有媒体发布的《道交法十年的执法困境》一文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核心的完善的道路交通法律体系,更为主要的问题是执法过程中缺乏有效、长期、完善的机制。这也许是答案所在。

  传统震慑理论指出,在处罚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处罚严格并迅速执行时,犯罪行为很少发生。另有国外学者经过实证研究证明,禁止酒后驾车的道德信念对抑制酒后驾车行为非常有效。这些研究成果给我们治理这类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如果在执法中能够对此类行为细化分类,形成长期完善的执法机制,辅之于有效的宣传手段,逐渐将交通参与者的惰性和侥幸心理转变为对法律的敬畏心理,或可以有效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冒险停车折射群体之痛

  司机将大货车停在高速公路硬路肩上为爱子做蛋炒饭的事件被曝光之后,难免成为罔顾生命与漠视法律的典型,同时也让社会大众跌破眼镜。一方面,这种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而害人害己的低级错误行为,让人格外关注“国人交通素质”。另一方面,这起事件也引发出一个极其沉重的货运职业与家庭生计话题。

  维持一个家庭生计的方式有很多种,地住在一起,愉快地从事一份职业,是家庭生活幸福的根本。而像这样载上老婆孩子,带着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在滚滚车轮之上以车为家的现象,在中国道路货物运输线上早已司空见惯。新华社《特别关注》栏目于2015年12月28日播发的《3000多万货车司机生存状况调查》就提到货车司机的几大痛点:一是竞相压价,市场混乱;二是多头执法,雁过拔毛;三是“”里层层扒皮;四是“变形金刚”拿命开车。这些现状迫使占全社会货运量四分之三以上、在车轮之上讨生活的特殊群体——全社会的“搬运工”,采用“夫妻档”同甘共苦、没日没夜、风餐露宿,几乎成为维持生计的最好方式。

  自改革开放起,买一辆货车跑运输一度成为城乡家庭致富的热门行当,跑货运的个体户层出不穷。及至2006年交通部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我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体系基本形成,不少从业者连车带人挂靠到运输企业名下。但其自力更生的谋生方式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加之恶劣的生存状况与交通安全环境,他们夜以继日、年复一年地在重负与危险中驱车谋生。如果说他们有安全保障,那也只能是在交通事故导致伤害后的保险赔付。

  我国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高发形势严峻,其中货车司机的整体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事实。货车司机行车途中不顾安危停车做蛋炒饭事件,看似只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其折射出的却是整个职业群体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的不足。究竟应当为货运驾驶员提供什么样的职业生存环境,世界上不少国家均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要改变这一现状,从职业管理体系、车辆运维水平、交通工程技术、交通产业模式等问题源头上去改革和创新,是当务之急。

  地狱之路常由善意铺就

  小儿喊饿,货车司机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炒饭,这样的新闻乍一看,有点“铁汉柔情”的味道。鲁迅先生说过:“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不过,细思恐极: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炒菜做饭,既对家人不负责,也对其他人不负责。

  记得前段时间,有东莞车主撞翻多次实线变道夹塞车辆的视频网上传开后,“@深圳交警微博”评论说:“从法律上来说,变道车辆全责。但从道德上讲,后车两次加速,不让前车变道并将其撞翻,且车翻后未下车施救属居心不良。” “@深圳交警微博”后来删除了这一评论,并在微博中表示其“发布了不专业评论”,向广大网民道歉。连深圳交警官微“小编”都纠结于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守法与道德关系,更何况货车司机?

  基于上述交通安全与道德关系的普遍心态,国人对于货车司机高速公路上停车炒饭事件,即便认为其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违法,罚当其责,但潜意识里仍然对这个为儿子做蛋炒饭的货车司机有一定的亲近感,甚至认为其情有可原,毕竟是为了孩子啊!君不见,城市里每天早上送小孩上学的车辆将学校门口道路堵得水泄不通,对于其间的各种违法停车、逆行、闯信号灯行为,人们安之若素,即使交警在场也只能徒呼荷荷!君不见,高考与中考期间,家长们自发实施“交通管制”,希望为孩子们创造宁静的考场环境屡见不鲜!不管是货车司机,还是学生家长们,都有一个理由: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可以牺牲自己!为了孩子,交通违法无所谓!这应该是时下国人交通行为的“政治正确”,也是对待交通法规与道德关系的基本心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纠结:“恶法”非法乎?“恶法”亦法乎?这仍然是一个法学领域的永恒争论。但是,基于安全目标的交通法规则,实质上就是通行规则的法律要求,为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靠右行驶”,为什么要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行规则缘于习惯,一旦被上升为法律,就成为交通安全法律的核心内容,而大家都遵守这些上升为法律的交通规则,就是一种集体行动的理性。从这个角度理解,也许交通安全领域的法律与道德关系并没有那么复杂。守法就是交通文明的直接体现,而不守法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不管其是否“一切为了孩子”。

  守法就是交通安全的道德底线,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特别听取前人的忠告:“通往地狱之路,常由善意铺就。”

  人车路与孩子

  公元前205年,刘邦56万大军被项羽3万骑兵击溃,刘邦及一对子女搭乘马车在驰道上逃亡,为了减负提速,他多次把两个孩子从马车上踢下去,而车夫夏侯婴则多次把他们拉上来,刘邦最终实现了胜利大逃亡,并成了高皇帝。

  刘邦脱险的直接原因有三:路好,前朝建立的驰道宽阔且很直,选取的是最适合马和马车行驶的夯土道路,是当时世界上最完善的公路系统;车夫好,好朋友夏侯婴是沛县掌管养马驾车的老把式;滚动摩擦好,骑兵所乘的马需要反复克服重力做功,马拉车滚动摩擦更加省力,长距离行驶优势更明显。间接原因则可归功于前朝制度优势及刘邦的领袖气质:“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民连坐,兵连甲,建立集权制”及“为天下者不顾家,分我一杯羹”。刘邦流民武装对讲规矩的贵族项羽及武士集团的总体战胜利,也是秦制对周制的胜利,即大一统的皇权帝国对开放竞争的多国体系的胜利。从此华夏文明从百花齐放、灿若星河进入了另一个通道:万马齐喑,乱治循环!直到1840年,天朝上国的100万大军被1万英国远征军吊打,才开始警醒:这是制度与技术乃至文明的全面失败!

  近日看到新闻,一位大货车驾驶员携妻带子,在高速公路硬路肩上违停,只是因为4岁的孩子喊饿。调研表明,我国3000多万货车驾驶员,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货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0%。货运汽车驾驶员的生存状态是:收入低、危险大、想回家。从经济学角度讲,中国处在国际贸易体系中较低的位置,高质量工作岗位少,地方发展差距大,很难仅靠单个人的收入养家糊口,“爸爸不在家,出门打工去”也成为很多家庭的常态。这个违停父亲携妻带子,厉行节约,赚钱、顾家两不误,这种本能选择比留守家庭幸福得多。

  从交通法规而言,长途货车应配两个职业驾驶员,严禁在应急车道随意停靠,儿童不应该坐在驾驶室。从教育学而言,30多岁的大货车驾驶员大多从急速机动化的年代中成长起来,在交通法规方面的教育会有缺失,违法行为也对儿童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相比欧美国家儿童所处的完善成熟的现代文明教育体系,我们的孩子们恐怕多数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大货车司机追求利益、罔顾规则并不意外,也让人怜之恨之!他们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能使用现代文明的技术制造中国奇迹,但是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在教育子女方面,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相比2200多年前,车早已从马车变成了机动车,夯土路变成了混凝土高速公路,而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驾驶员的因素是人车路系统中的短板之一。在新形势下,国家需要保障公民的幸福安康,走伟大复兴之路,关键是要在世界文明体系中精准定位,培养文明、守法、理性、创新的现代公民,融入国际文明体系;而交通安全的当务之急是培养大批讲规矩、守规矩的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同样更应该从孩子抓起!“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如果在交通安全教育中都能念及项羽的守规矩、重承诺,则吾国吾民幸甚!

  带上理性带上饭

  古人云:知识而明理,知事而善断,知时则有分寸。而这位在高速公路上带着妻儿和炊具时刻准备着为儿子做饭的司机“完美”地做到了古人的“三不知”。

  首先,不知识。司机不知交通法规。高速公路是专为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具有封闭、高速、安全等特征。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当为常识。从新闻中可迅速提取“一家三口”“停车”“做饭”三个关键词。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暴露了司机本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做饭更是荒谬至极。然而,却有“善良”的网友在评论中写道“贷款买车条件差,没人带孩子只好带在路上,生活所迫,还要罚款,交警没人性”“服务区饭菜贵而且已经错过了,孩子那么小饿了,大人能委屈小孩不能”。无视法律和安全,为行车安全护航的交警,如此“善良”的评论不过是在混淆法理。

  其次,不知事。成人父母无决断。孩子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喊饿是本能反应,司机夫妇是成人,放纵孩子的任性并竭力帮助其实现,是缺少理性!既然长途运输又不想买服务区的饭菜,那事先准备食物在车上岂不省时省力?所有上了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时速都在6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上停车的做法于人于己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倘若交警熟视无睹,一家三口于此发生意外,是该悲哀还是愤怒?

  最后,不知时。高速公路上飞速行驶的车流岂容忽视,无知者无畏,这话用在此处是多么讽刺!做人做事总要有分寸才能进退有度。既然是三人同行,孩子吵嚷,丈夫开车,一旁的妻子理应安抚孩子不要驾驶,事实却是一家三口把车大摇大摆地停在路旁,开开心心地炒饭。

  现实中,一些人总爱用“胸怀天下苍生”的眼光去批驳“不公”,去怜悯那些看似可怜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论何时何地,头脑清醒、理性分析、全面考虑,都是对每个人,无论当事人或旁观者最好的忠告。【新余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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