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家注意了,深圳拟废止三项法规和两项规章,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昨日,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由于不适应管理形势发展的变化等原因,深圳拟废止三项法规和两项规章,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这三项拟废止的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会计条例》。
除三项法规外,另有两项规章也拟提请废止。记者了解到,发布超22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或将被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所取代;《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也因《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发布即日失效,从而被列入废止的行列。
废止法规和规章及说明已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公众可于8月10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l@fzb.sz.gov.cn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西新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