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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一、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二、适用范围:法人/自然人
三、设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四、实施部门:营子区行政审批局
五、办理地址:鹰手营子矿区东环路2号创业小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5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申请书(在窗口填写)
2、住所承诺书(在窗口填写)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申请书(在窗口填写)
4、餐饮需要大气污染承诺书及餐饮承诺书(在窗口填写)
5、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1张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请到营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股室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http://www.hbzwfw.gov.cn/hbzw/sxcx/itemlist/ss_index.do?webId=140&deptid=
十、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行政审批审批股
(二)电话咨询:0314-5315680
(三)网上咨询:http://www.hbzwfw.gov.cn/jrobot/robot/index.do?webid=140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政策法规股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501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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